纽法医:警察应让行 “绿色警闪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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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3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李紫荺新西兰汉密尔顿编译报导)一位新西兰的法医在国家内阁会议上提出:医生、护士和助产士在紧急执勤的时候,车上应该配有一个绿色的警闪灯,以便令其它车辆让行。

法医伊严•史密斯(Ian Smith)表示,2008年时,一位紧急被召回医院的医生在返回途中因为超速而被警察拦下。因此,一位紧急就医的女士则因医治时间延误而死亡。因为这起案件, 伊严表示他已经向内阁提出这项建议。

捷克琳•西宁布里(Jacqueline Senibuli)于2008年7月28日,在威灵顿赫特医院(Hutt Hospital)死于心脏骤停。捷克琳的儿子瑞吉•比尔(Rangi Bell)对警察半路拦下要赶到医院紧急救人的医生这种情况表示忧虑。

凯文•欧克诺(Kevin O’Connor)当时是重症加护病房的专科医师,当天他被紧急召回医院去治疗捷克琳。他因为开到118公里的时速被警察拦截下来。他试图跟陪审团解释当时情况的危急,他因为医生救人的本能而开了快车。警方表示,他当时没有带医生识别证,还对拦下他的警察非常粗鲁无礼,因此还要求他作呼气测醉检测。当时那位警察没有开罚单给凯文,只是尾随着他的车一起到了医院。

那位警察的上司堤姆西•克慕(Timothy Crumm)警官告诉陪审团,这位医生认为他自己当时是处于一个“很难过的境地”。 堤姆西警官建议使用绿色的警闪灯, 这种警示灯现已经被一些医疗人员使用。这样可能会对未来类似的情况有所帮助。

史密斯法医还提出, “一个绿色的警闪灯不是允许驾车的司机超速,但是当其他的车辆看到这个绿色的警示灯在闪的时候,应该知道要让路。”

他说, 虽然捷克琳的死亡并非因为这两到五分钟的延误, 但是他担心类似的情况以后可能会再出现。他说:“我想要看到有更实际的手法来改变整个情况。清晨的那个时间, 车辆很少,道路情况也很好; 我相信在这样的情况下,是可以有时间与警察通融的。但是,在危急情况下,还是必须依法处理。”

史密斯向交通部提出建议,希望能够重审医疗人员在紧急事故发生时驾车的道路规定。而警方则建议各个医管局依照法医的意见来制定相关的条文和方针。

新西兰医疗协会主席保罗•欧奇尔福特(Paul Ockelford)表示, 这是一项非常有趣的建议。他说:“绿色警闪灯的使用是值得重新审核的。警察应该对这类的事情更加敏感一些。而对社会大众来说,也需要参加一些教育的活动 来了解并识别这个绿灯的意义,特别是,目前大部分警察都还不知道它代表着什么。”

交通部发言人表示, 内阁是否会下令重新审核这项提案,现在来说还太早。但是,医生、护士和助产士可以使用车顶式的绿色警闪灯。而且道路规则有很明显的规定, 其他的驾驶司机必须要将自己的车子往路边开,让其紧急通行。

(责任编辑:张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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