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营建署:7月起开放空间奖励不得设围墙

人气: 47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3月2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21日电)营建署今天表示,考量开放空间奖励容积常有未依规定开放供公众使用,自7月1日起,开放空间奖励容积上限回归地方政府都市计划规定,且不得设围墙及妨碍公众通行或休憩的设施。

内政部营建署官员表示,开放空间具有公众性质,开放空间内的违章与一般私人违章性质不同,将列为优先处理项目,营建署自今年3月2日起至4月3日办理各县市开放空间违规执行情形业务实地督导,截至目前为止,全国有奖励的开放空间件数为902件,其中属违章者计有211件、违反围篱规定者219件、其他违规者有412件等。

官员举例,像在开放空间设置警卫室属违章,违反围篱是违反围墙设置的高度及透空度,其他则像是设有警卫阻隔。

官员表示,过去建筑基地规划留设开放空间,除台北市依据都市发展需要,在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区管制规则订定综合设计放宽与容积奖励规定专章外,其他各直辖市、县市多依建筑技术规则相关规定办理,未充分考量地区需求差异,且在领得使用执照后,常有未依规定开放供公众使用。

因此,营建署发布“建筑技术规定”修正案,修正重点包括建筑地面层为住宅、集合住宅者,顶盖型开放空间不予奖励,增订主管建筑机关预审小组应就建筑物的私密及安全管理需求详予评估,确保开放空间的公益性,另为确保邻接停车位的居室或非居室的出入口通行及设备、货物进出功能,规定通道通行净宽,并自7月1日起实施。

此外,官员说,4月中旬将完成督导报告,并将报告送交监察院。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