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政府消减法律援助费 律师反弹

【大纪元2012年03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李紫荺新西兰汉密尔顿编译报导)近日,新西兰政府出炉法律援助费用新制度。有律师表示,这种强制性的规定直接令该援助费减少了10%,事实上侵犯了每位当事人的权利。

刑事律师协会称,从今年3月5日起,政府根据律师的工作性质把新的法律援助费用一次性付给他们。根据新规定,如果律师出庭一场有罪抗辩的话,他们能收到援助费为300到390元之间;如果是辩护律师的话,一场审讯则可以拿到最高580元,而不是以小时来收费。

罗登•郝瑞森是英国王室法律顾问也是刑事律师协会的首席律师,3月6日他代表其30位同僚,其中有8位也是英国王室法律顾问,将这整个计划陈述给奥克兰高等法院。罗登代表的整个协会试图要求高院重审政府对法律援助费用的修改案子,并且希望法院能批准一系列的法律津贴。

郝瑞森说:“刑事律师协会不仅仅是要保护其将来的会员,同时也是为未来的客户考虑。 因为这些人未来可能要面临非常严肃的指控。在人权法案中,当事人应获得有效和适当的资源保护,是他们应有的权利。”他还谈到,将法律援助费用固定下来,纯粹是政府的命令而已。而“这项改变已经在政府要求降低法律援助费10%的情况下开始实施了”。

郝瑞森还表示,律师协会不是想借机挑战内阁的决定,只是这种命令式的降低10%援助费用的规定其实是不合法的。他说,新的收费结构会否决掉未来当事人使用有效资源进行防御的权利。而且如果案件很复杂的话,那么固定下来的费用是根本不够的。他向法院陈情表示,没有任何迹象表明现有的法律援助费用太高,所以需要降低。“如果政府能找出一个案件来证明该收费不适当,那么就应该要接受修改,这样才有价值。”

他还说,如果当事人希望享有高品质的法律服务,一致性的收费法令显然是行不通的。政府的新费用结构是令当事人占律师们的便宜而得到服务。

政府的改革是依据2009年玛格丽特•巴斯里(Margaret Bazley)女士针对法律援助系统的评估报告为基础来实行的。她在报告中称,有超过200名律师曾贪污腐败,对纳税人提供的法律援助资金系统造成了损害。

(责任编辑:张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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