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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证所税复征 橘吁完善相关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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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4月24日讯】(大纪元记者朱稚清台北报导)行政院将提出证所税复征方案,亲民党团昨(24)日也提出版本,总召李桐豪表示,亲民党团主张资本利得应纳入综合所得税量能课税,完全废除证交税,并将长期持有股票年限改为1年。

对于复征证所税要调降或废除证交税的主张,行政院长陈冲表示,要看证交税发展的历史背景,当年由于要停征证所税,财政部长拟将证交税拉高到千分之6,后来证交税降到千分之3,已经把中间隐含所得因素的部分去除。至于是否目前的千分之3有包含证所税的概念,政府会再做分析。

李桐豪24日在立法院召开记者会表示,对于课征证所税,亲民党团主张取消散户课税门槛,有所得即课税、有亏损即扣抵,无论薪资所得或资本利得都应纳入综合所得税量能课税;对于外资法人,也应考虑对一定条件的外资课征热钱税,以维护国内资本市场稳定及公平性,以保护投资人。

李桐豪认为,要增加税收,一条牛不能剥2次皮,政府应考虑完全废除证券交易税、或者至少应减半课征;持有股票1年以上即视为长期,应减半课征证所税。

同时,财政部应先行修法掌握完整证券交易资讯,并建置资料库,负责试算,不应让纳税人(投资人)自行计算缴税税额,负担申报成本。

对于复征证所税的时程,李桐豪认为必须循序渐进,1年试算、2年宣导、3年减半,4年完成,必要时还可以延长。

他呼吁行政院应审慎行事,提出完整配套后再将相关法案送交立法院;由于立法院本会期已经来不及通过相关修法,他建议行政院多做准备,待立法院下会期再送立院审议。◇

(责任编辑: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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