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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转民营 台电:未违政府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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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5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朱稚清台北报导)针对媒体报导指称,台电高层出任转投资电厂主管,有以人民血汗钱养肥猫之虞,对此,台电13日再度提出澄清,相关人事均依规定陈报经济部核派,从未违反政府“旋转门”条款,薪资也未高于同级民间公司。

台电表示,台湾汽电公司是20年前政府推动“汽电共生”以提升台湾能源使用效率,指示台电参与投资而成立的,台电针对转投资公司于经营方面,自应推派公股代表替母公司行使经营权。

台电强调,台电依转投资公司之人力需求及员工专才推派公股代表,均依相关规定并陈报经济部核派,从未违反政府条款。

对于台电推派至台汽电公司的公股代表,台电说明,其相关分红均回归台电,并非个人所得,而且台汽电公司及其再转投资的公司均有薪酬审议制度,相关主管的薪资水准并未高于同级民间公司。

台电说明,台电高阶主管皆累积数十年宝贵实务经验,为国内极稀少的电业专业经理人,其它电力业者因业务所需,网罗台电退休主管以借重其专业与经验实属正常,不只是台电转投资相关公司,许多民营电力业者如台塑汽电、嘉惠电力,甚至国外业者如关岛电力等,皆有台电人才的足迹。◇

(责任编辑:赵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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