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村支书张军生强拆 致村民上吊自杀

【大纪元2012年05月14日讯】沁水县中村镇张马村位于山西省东南部,这里历史悠久,自古就有女娲补天,舜耕历山的动人传说,这里山青水秀,民风纯朴。但是在今年的五月份,却发生了一件和这里环境极不和谐的事情——沁水村村委会6个村干部合资为了建立养鸡场,强行拆掉尚明忠家180平米的私房,而导致尚明忠求助无门的情况下上吊自杀的事。

尚明忠,男性,今年61岁,生有一子。今年五月份因为沁水县张马村委会班子以党支部书记张军生为首的村干部合资要开办养鸡场用地而与5月8日因为不合理的拆迁赔偿求助无门而上吊自杀了。

今年5月初,张军生等人欲以200元人民币拆迁补偿款占用尚明忠家180平米的大房子,多次沟通商量未果。张军生便以强行的手段叫来了推土机不顾一切地推倒了尚明忠家的房子。

张军生,张马村现任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在不久前的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亲自或指使他人以每票900~2000元直至数万元不等的金额,向村民们发放贿款收买选票。其竞选期间共计发放贿选款仅现金就高达200余万元,最终张以860票当选张马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不仅如此,该村支书贪赃枉法、私自砍伐树木、毁坏林业植被、非法占用耕地等诸多问题。

党中央一再要求基层政府和领导干部要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利益,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可是,为什么沁水县中村镇张马村村委会竟然可以全然不顾村民尚明忠的合法财产权利,全然不顾村民的生存权利,全然不顾国家法律,对普通农民尚明忠进行如此赤裸裸地强取豪夺?

沁水的经济发展的确要前进,但这样的前进严重扭曲了法律法规,违背了民意的拆迁法,和发展中的沁水真是格格不入呀。

现在是和谐社会,国家三令五申要解决民生问题,衷心希望沁水县的有关部门领导能来管管此事。本着切实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的原则,为尚明忠一家伸张正义,实际解决民生问题并追究张军生等人的刑事责任。

5月13日死者家属初步和村委会达成赔偿15万元的协议,张马村村委会主任兼党支部书记张军生居然说“死一个人不就是15万元吗?是公家出钱、又不是我出钱,死了白死”。

(责任编辑:郑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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