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年逾200亿“超生”罚款去向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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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5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王量综合报导)大陆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社会抚养费以前直接叫“超生罚款”。 大陆学者分析,从1980年到现在,大陆“超生”罚款总额是1.5万亿至2万亿元;2011年,全国31个省市总征收规模超过200亿元。而这笔巨额的款项,具体怎么花谁也不清楚。

据《投资者报》报导,今年4月,体育明星田亮夫妇在港生“二胎”事件引发舆论关注,陕西省计生委已针对田亮夫妇生二胎展开调查。

据《陕西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如果认定超生,依田亮夫妇现在的年收入估计,这个罚款很有可能达到几百万元。

在大陆,社会抚养费以前直接叫“超生罚款”,后来为了加入世贸组织,应对国际社会对于中共人权问题的指责,改为“社会抚养费”,形式上表示对公民生育权利的尊重。

多年来,大陆征收社会抚养费金额有多大?

按照大陆现行政策,对违反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或者非婚生育子女的公民,按照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至10倍征收,同时给予各地“自由裁量权”。

2009年12月21日,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副教授杨支柱生下第二个女儿,按照北京市规定,对杨支柱教授生二胎按9倍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征收社会抚养费,杨教授被征24万巨额社会抚养费。

据报导,2009年浙江收取社会抚养费8.94亿元,增幅约13%,收费规模首次超过工商。而在安徽省2010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情况的报告中,社会抚养费收入为8.45亿元,增幅达61%。

长期研究计划生育的独立学者何亚福表示:“从1980年到现在,若平均每个超生人口实际被征收的超生罚款为一万元,由此可以计算得出:1.5亿至2亿超生人口的超生罚款总额是1.5万亿至2万亿元。”

报导称,考虑到作为征收基数的人均收入年度增长,若以9亿元为2011年内地各省市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平均数,全国31个内陆省市总征收规模超过200亿元。

杨支柱教授认为,考虑到各地实际征收率不一样,以及不少直接流入个人口袋中的罚款,总的社会抚养费金额永远搞不清楚。

“准确地说,计划生育是谋小康家庭的财,害贫寒家庭的命,但对富人是毫无办法的,因为富人可以选择境外生子,对其征收社会抚养费不过是只纸老虎。”杨支柱教授说。

社会抚养费去向成谜

大陆公众对于社会抚养费的使用问题一直质疑。

据《中国经济周刊》报导,按照官方的说法,社会抚养费征收执行“收支两条线”,在“收”的方面,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全部上缴国库。在“支”的方面,计划生育工作所必需的经费,由各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但在实践中,地方财政难以保障计生经费的情况并非个案,截留、挪用、挤占社会抚养费的情况时有发生。

杨支柱教授表示:“在中国内地省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都委托给了乡镇、街道,虽然是收支两条线,但30%到40%返给了乡镇,然后一部分补充县计生委的工作经费,只是到财政局转一道手而已。”

“一些地方 80% 至90%的收入都留在县级以下计生部门,主要用于工作人员的激励上,要不然这种得罪人的事没人干。”

杨支柱称,农业税取消以后,村镇的经济来源受到了严重影响。预算内的资金又远不能满足基层的需要,他们就靠征收社会抚养费来运转。他把这形象地比喻为“中央吃外汇,省市吃土地,县乡吃肚皮”。

据了解,山东省政府规定,社会抚养费应当全部用于计划生育工作。省、市地、县(市、区)三级计划生育部门按5:10:85的比例分配使用。也就是说社会抚养费85%的使用权归县级计生委,只要求用于计划生育工作,具体怎么花谁也不清楚。

据报导,为了多“创收”,调动基层计生人员的积极性,一些县级政府甚至明文规定,允许乡镇、村一级计生专员从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中“提成”。

反计划生育学者易富贤则表示:“这还是上缴财政的部分,至于村镇工作人员打白条、关系户送礼收来的钱全都进了私人的腰包,这个数目连计生委主任都搞不清有多少。”

河南省新乡市一位基层计生人员向媒体透露:“生孩子前跟村里的计生干部搞好关系,等到孩子生了,再送点礼,罚款数额就‘好商量’。没有二胎指标的生二胎要交一万元,有熟人的或者钉子户只交7000。”

(责任编辑:姜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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