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晓辉】:外交官的本分是什么

【大纪元2012年05月07日讯】几日前,北京《新京报》发表了一篇题为《美国外交官不能逾越自己的本分》的评论文章。文章称,“作为外国政府派驻别国的外交官,有义务带头遵守驻在国的法律和尊重驻在国的文化”。而一些美国外交人员在中美战略和经济对话前夕,“以非正常的方式将中国公民带入使馆是在制造话题推波助澜,这背后还是美国的国家利益驱动,而非所谓的美国价值观”。

显然,文章一方面批评美国驻华大使骆家辉等人将中国盲人维权律师带入美国使馆一事,认为他们的行动是不守本分,不遵守中国的法律和文化;一方面则将责任推至美方,称是美国刻意在中美战略对话前“制造话题”,以便在对话时为美国谋得更多利益,而此举并非是出于美国维护自由、人权的考虑。

那么,什么是外交官的职责和本分?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第三条,使馆外交人员的主要责任包括:在接受国中代表派遣国;在国际法许可之限度内,在接受国中保护派遣国及其国民之利益;与接受国政府办理交涉等。

也就是说,美国外交官代表的是美国的利益和价值观。当深受自由、民主、人权浸染的美国外交官在获悉一直关注的陈光诚悲惨境况而伸出援手时,他们捍卫的正是美国政府认同的普世价值,捍卫的正是身为人的良知、良心。他们的所为并没有超越外交人员的职责范围,恪守的正是外交官的本分。

不知道上述文章作者是否知晓,二战期间,中国也出了一位以救人为己任的外交官。他的名字业已刻在了耶路撒冷犹太纪念馆的义人园里。他叫何凤山,1938年5月到1940年5月的中华民国驻奥地利领事馆总领事。

当时,包括美国、加拿大等西方国家基于绥靖政策的考虑,在纳粹德国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初,都拒绝接受犹太移民。亲眼目睹了犹太人被抓的何凤山决定发给犹太人签证,让他们逃出奥地利。许多犹太人听说后,纷纷来到中国领事馆申请签证。时任中华民国驻德国大使陈杰得知此事,严厉警告何凤山,停止向犹太人发放签证,但何凤山并没有听从上司的命令,继续发放签证,直到1940年被调离。

到底何凤山发放了多少“生命签证”?具体数字已无从知晓。不过,从1938年5月到10月仅仅5个月中,何凤山向奥地利的犹太人就发放了1900个前往中国的签证。而据说来上海避难的有3万犹太难民,超过了加拿大、澳大利亚、印度、南非、新西兰五国当时所接纳犹太难民的总和。

晚年的何凤山在回忆录中谈到自己为何要救助犹太人时,如此解释道:“富有同情心,愿意帮助别人是很自然的事。从人性的角度看,这也是应该做的。” 毫无疑问,中国深入人心的儒家、道家文化,使仁爱、互助超越了民族和宗教的界限。

同这位仁义的中国外交官一样,美国驻华外交官也不过是凭着良心在帮助一位受本国政权迫害的中国人,他们的所为如果遭到指责,那中国人又该如何看待何凤山?难道像罔顾华人生命财产安全的中国驻印尼的外交官就是在恪守本分?

另一方面,将美国外交官保护陈光诚的行为解释为是在双方高级别会晤前刻意制造话题,实在是陈词滥调,不过是为了推卸中共的责任罢了。事实上,真正制造话题的正是中共自己。是谁在迫害陈光诚和他的家人?是谁雇佣上百人监视一个盲人?是谁胆大妄为,罔顾法律?答案不言自明。显而易见,没有中共政法委的逼迫,哪来的陈光诚出逃?

由此可见,《新京报》的文章无非是在胡搅蛮缠,混淆视听,让不明真相的老百姓上当受骗。这样的文章可以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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