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ad商标案和解 苹果支付唯冠6000万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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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7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高紫檀综合报导)轰动一时的苹果IPAD商标案落幕。2012年7月2日,广东省高级法院官方发布消息表示,苹果公司和唯冠科技公司在经过调解后达成了和解协议,苹果向唯冠支付6,000万美金,而IPAD商标归苹果。

苹果已付6,000万美元 调解书6月25日生效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通过官方微博发布的消息显示,6月25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双方送达了民事调解书,并且该调解书当日正式生效。

日前,苹果公司已按调解书的要求向广东高院指定账户汇入6,000万美元,并于6月28日向该案的一审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述民事调解书。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7月2日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送达了将涉案iPad商标过户给苹果公司的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这意味着,苹果公司与唯冠公司iPad商标案得以落幕。

上述消息还透露,广东高院于今年2月29日公开审理此案后,承办案件的合议庭对双方进行了调解,因双方均有调解意愿,最终同意以6,000万美元一揽子解决有关iPad商标权属纠纷,并签署了调解协议。

苹果与唯冠的iPad商标案引全球关注

此前,苹果与唯冠双方就iPad商标权问题进行了长期的诉讼。

2010年5月,苹果公司向深圳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深圳唯冠,要求确认iPad在中国大陆商标归属苹果。此前,苹果公司曾要求深圳唯冠转让IPAD商标的注册登记,但深圳唯冠予以拒绝。

苹果认为,其公司通过英国IP公司于2009年从唯冠公司购买了在欧盟、中国、新加坡等7个国家和地区的10项iPad商标权,但是深圳唯冠拒绝履行涉及有关中国商标权的协议。

深圳唯冠认为,台湾唯冠公司无权处置深圳唯冠公司商标,其从未将IPAD商标转让给苹果。

深圳市中级法院于2011年2月23日、8月21日、10月18日三次开庭审理后,于2011年12月5日作出判决:驳回苹果公司的诉讼请求。

苹果公司迅速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2012年2月29日,广东高院公开审理了此案,但是当庭未宣判。

由于苹果公司的iPad全球热卖,仅在中国大陆就销售数百万台,在公众眼里,iPad几乎等同于苹果公司产品的代称,但iPad商标在华商标却未能登记在苹果公司名下,引起全球媒体关注。深圳唯冠顾问公关公司和君创业总裁李肃曾在微博上表示,此案赔偿额应创世界之最,在30亿美元以上。

据了解,2009年,苹果公司曾从汉王科技手中购买了iPhone商标。双方于2009年7月18日签订了《商标和解及转让协议》,汉王科技获得苹果支付的365万美元的商标转让费。

iPad商标案和解,苹果支付唯冠6000万美金。(网络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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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姜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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