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致中共中央常委会的一封求助信

泪血遗书

标签:

【大纪元2012年07月24日讯】尊敬的首长您们好!

我系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祝家路四十三号,享受城市低保(特困户),邹发根,五十四岁。身患胰腺炎,胆囊炎,胆结石,右脑已开颅,脑残。原系江西省华东商贸城责任有限公司(筒称公司)优秀员工,物业部水电主管。

家庭主要人员:父亲邹至炳92岁(1916年生)原系东湖区力工队工人;每月靠405元养老金生活;在我走上上访之路后被气死。妻子裴六妹,家庭主妇无工作(1993年离异、我受伤后回家);女,邹莉萍1987年生、原在八一学校读书(在2005年高考考分468分),考虑到家庭情况,未填志愿没交档案,叫弟弟辍学到外面打工去了。

本人于2004年8月19日经南昌市职业服务中心,介绍到江西省华东商贸城责任有限公司应聘任水电工。当时是一名姚主任接待,只是填了一份履历表,没有鉴定任何劳动用工合同。只是口头协商试用期为三个月,每月工资800元,试用期满为900元(我们当地多数私营企业不鉴定劳动用工合同,目的是逃避交养老保险三金)。我在试用期工作非常努力、技术高,在2005年1月4日得到公司的表扬,不是这份表扬书公司完全会否认我不是他公司的员工(华东商字【20043】第005号)。从此我就被公司任命水电主管职务,工资为一千元,从此我工作更加努力。

公司作息时间是早上八点上班,下午五点半下班,我是水电主管的职务,公司的决定,我是早上九点上班,下午六点半下班。我除每天正常八小时工作外,我几乎都在晚九点以后下班。因公司员工下班后,我经常陪几位部门经理廖刚、方化兵、营销部经理卢世传、梁总监在公司或到梁细润家中打牌。有事就做,如太晚了公司用车送回家,从来我没得到过公司一分钱的加班费和物品。公司董事长卢学文真不近人情,逢过年过节都无钱物。再说公司无任何劳动制度、和劳动保障、在这种情况时,我曾经两次打过辞职报告辞职(这是在出事之前的事)。董事长卢学文不但不批准我辞职,还亲自挽留,他说,我没把你当员工对待,是把你当朋友、兄弟,从此我继续在公司忘我的工作。

*这是事发前与工伤事发当天的真实情况

我在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九日受公司物业部经理廖刚同志的委派,到商城内经营户杨明辉三楼仓库维修电,因工程量大,线路老化,当天未能完成,已向廖刚反馈原因情况,廖刚在东湖区人民法院开庭时已承认。我在4月21日早上9点打了上班卡,回到配电间办公室,廖刚就来到办公室拿早餐,(我每天都帮他带早餐)他再次委派我去该经营户三楼继续完成维修电路。当天商城事多情况复杂,我在巡视工作至下午五点左右,发现商城里有一经营户有窃电行为。我就用对讲机向公司经理廖刚反映,随后廖刚、董事长卢学文的弟弟卢学武、营销部经理卢世传、总经理助理方化兵来到现场。卢世传还用数码相机拍照了现场后,我就把窃电解除了。我和廖刚回办电工间,廖刚再次问起我杨明辉仓库电修完了吗?我回答没有,今天公司事特别多,廖刚再次叫我去维修电路他当时就走了。之后我就拿梯子和工具来到杨店前问杨,三楼有人吗?杨回答有员工,我就直奔三楼开始工作维修,并叫杨的员工(女)扶梯子。不知何故我就进入了医院抢救,被人送进了九四医院抢救,伤者病情十分危急,心脏一度停止跳动医生已停止了抢救手术。2005年4月21日晚,九四医院给邹发根家属发出病危通知书,通知书上写明:患者诊断为重型颅脑损。

21日差点就是我的死亡之日。之后得知我是在工作中摔成重伤,当时七孔出血人事不知。我是被商城经营户杨明辉同志弘场了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美德精神,救死扶伤及时把我送进医院抢救抢救。并代付出了抢救钱办理了一切入院手续;为抢救我的生命嬴得宝贵时间。当时各医院无人道规定不交钱不救命?我在医院抢救当天,公司董事长等几人来医院,无任何人交医疗费。我家属在我生命危机时,在医院商量没办法的情况下,为了生命继续治疗只有向亲朋好友借钱治疗。

*这是无道德的董事长:卢学文

第二天我家属到公司,请求董事长卢学文要治病钱,卢学文就是分文不给,并把廖刚开除离开了公司。当时还叫来商城经营户杨明辉,公司总监梁细润,我家属三方协商解决我治疗费问题,是由公司和经营户双方轮流支付,并商定每次支付不少于一万,并写了一份协议。杨当即就在协议上签了字,并拿了一万元交给我家属,再由梁细润签字;梁当场表明了态度,我这么大的公司还会说话不算数吗?当时医院每天需要五、六千元钱,用完后,我家属再次到公司要治疗钱,卢学文很不道德还是分文不给。并叫我家属去找杨要钱,如他不拿钱你们就去闹事!我会叫公司保安配合你们让杨开不成店,我们不能做违背良心道德之人。然后我家属多次到公司拿不到钱,可无钱交医院又停止了用药,无奈之下家属走头无路,再次来到公司,请求公司支付治疗费,他们还是不肯拿钱,在无办法情况下,只得向公司暂借了肆仟元。

公司不拿钱的理由(1)我是被杨送去医院时,并当时交了一万多元入院费,(2)是第二次在公司三方签协议时杨又拿了一万元。(3)是公司借机编造说:我是在17:37打了下班卡,帮杨安装灯挣50元钱。(4)杨以我非亲非故,为何送人到医院又拿钱,又为何第二次再拿钱呢?这就是董事长卢学文不拿治疗费的理由,他们早就准备把事故责任推卸到杨明辉身上,杨明辉请放心,我绝不会违背道德良心的。

因为我伤残不能走路,家属只能租车把我带到市人民政府信访部门上访,工作人员告知,要我们到西湖区劳动保障局。我们来到西湖劳动局,当天接待的是一位姓蒋同志,他听完我们的诉求,蒋当场打电话叫来挑花劳动保障所工作人员,责令工作人员叫华东商贸城先拿钱救人,我们很高兴回到医院,可是公司还是没拿钱。之后家属再次来公司请支出治疗费,董事长卢学文回答:我公司有钱有势不怕你们告状。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董事长夫人梁英说,我们宁可花一百万摆平官府,也不拿一分钱给邹发根治病。原因公司依仗前任市长李豆罗的权力就是分文未拿。在我伤情未稳定时,因无钱被医院逼迫赶出了医院。

下面就是我的事实遭遇:在无奈之下,我家属多次带我到区、市、省各部门上访诉求,市政府领导考虑我是城镇低保户,免费委派了法律援助,事后的一切事全由律师办理。又转到市劳动局,其工作人员被金钱和腐败的交易及领导权势压制?在我神智不清时无答辩能力情况下,工作人员从未和我见过面,家属又不了解我在公司工作的情况,他们在不明事实真相时,就只单凭公司出具假证据、证人,说我是打卡下班干私事,请问即使我打了卡去做事,为何工作了十分钟、这又去打第二次卡?这不是明此地无银三百两,自相矛盾、胡说八道?公司的目的是推卸责任。江西国威律师事务所雷志强律师对此表示:“如是物业部经理叫去的,不管邹发根有没有打下班卡,我国的劳动法规定,只要在工作场所都是在为公司做事是从事本职工作,出了事应该可认定为工伤,因为邹发根的行为属于加班的性质。”

公司出具南昌市劳动局:〈关于邹发根意外伤害非工伤所致的说明(3)打卡时间是17:37分,作为证据〉。而[2005]洪劳社工伤认字笫34号,赣劳社复决字[2005]13号、(2005)东行初字第154号、(2006)洪行终字第11号、以述判决书以17:47分作为裁定依据认定非工伤。世上有一天在十分钟时间内打二次下班卡的道理吗?再说:打卡机是装在公司办公室九号楼的四楼,杨仓库在七号三楼两处地点距离有几百米十分钟跑步都难到达,那我要请百米跑步寇军、刘翔来帮打卡。公司各部门近有二十名员工都要打上,下班卡作为考勤记录。公司出具到法院的打卡记录为何只有几个人为证据?公司为何不拿出监控摄像记录来作为证据呢?再说:如此黑良心、无道德做假证,用说谎作为证据。更令人心寒的是共产党员程茂金来到公司只有四天,对公司的情况都不清,还造假并到法庭作为证人。

请问市劳动局车伟、吴小兵同志,省劳动厅办事人员你们负责吧?东湖区法院审判长许群,审判员胡美兰、刘芳桂,你们的名字有多美,可心太黑,参与腐败陷害我其目的是什么?市中级法院魏有田、喻胜来、曹成云你们是执法者,理应维护法律尊严,是用法律保护人民的生命。而你们全部为富不仁,你们违规,违法乱纪,草率定性枉法判决我非工伤。朗秋律师事务所律师邹琼同志,你虽没收我的钱也得了一条香烟。我本应得到法律援助,邹琼我当时指名请你去找证人取证为何不去做,这么简单诉讼案,明显的假证人证言证据,漏洞百出的案件不应败诉?而你没有尽律师职责,请问良心何在?

上述人员,你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授予,你们违背了道德良心,为了(钱)权就连法律法规全能忘了,竟敢知法犯法?

是你们在我神智不清时又无自答辩能力的情况下,是你们没有按照法律法规办理案情,是你们打了法律的擦边球,对我采取了枉法看书判决。你们都是法律捍卫者本该维护法律尊严,是保护人民权利的使者,是你们的腐败,竟敢知法犯法,导致我走上了艰苦漫长进京上访不归之路。是你们造成我遭到腐败官员的打击报复,你们对我多次采取了非法,违纪、违规,借用我国不健全的法律法规,用来镇压访民的工具。

自从2005年4月开始我多次到区、市、省,北京中央多部门诉求,并多次写信到中共党央国家领导主席胡锦涛、总理温家宝、副主席习近平、委员长吴邦国等,及省市区领导,全被腐地方腐败官员隐瞒。

在2007年3月中央商务部原部长薄熙来部长在江西省委、市委领导陪同下来到南昌大众商场视察工作时,我拉住当时担任省委书记孟建柱的衣襟向他诉求,请他解决工伤待遇问题都杳无音信。

在2007年4月2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陪同下,来到南昌大众商场视察工作完后,总理剩座专车准备离开时,我双手高举锦旗跪在总理乘坐的车前,请求向总理诉求。当天电视都没报导。我被多名腐败警察官员压制,并欺骗总理说我是一名精神病,导致我们英明的总理在英雄人民心目中是什么形像?

从此当地政府腐败官员对我怀恨在心,就被他们多次采取了多种非法手段,如:违纪法规、违法对我软禁、恐吓、扣留身份证、拘留、还不给证据。并对我的合理诉求采取了隐瞒、压制、互相推诿、互相报假、只得进京上访请求党中央解决诉求。他(她)们并用缴光造假向中央汇报欺骗党中央,他们对信访做得很好,我的问题已经过三级总结解决了。导致我状告无门。无法被逼迫来到北京中南海,请求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同志帮助,在经过到中南海路程中被北京市公安进行安检,发现上访材料就把我带到府右街派出所,后被送进了久敬庄,等地方政府官员来接人,被接回后不但问题没解决还以非访扰乱单位罪名镇压我。

请看下面我维权上访的结局=软禁+拘留+教养+判刑=死。有谁能解答?

在2010年7月29日,因在北上访被墩子塘街办工作人员和警官接回南昌后,扣留在墩子塘派出所十多小时,直到晚上九时派出所所长吴斗果电话;13970988807受东湖区政法委书记黄琰的指示;违法,违规明知我患有多病,右脑已开颅,无犯罪记录合法公民强行,无拘留证,未通知家属,将我关进看守所拘留。我在里面经不起狱中的折磨,第二天病情复发,多亏囚友帮助报警求救,看守所警官请用120急救车,送往市人民医院及时抢救,才保住了生命。但无任何部门人承担责任,我到市、省、中央多部门维权,都未解决。

*这是一名有正义无权力的街办党委书记:钟华

原街办书记钟华他对我的上访问题解决不了,可他为了应付上级,总是把我软禁在宾馆。他对我居民特别关心,做到了一个真正中国共产党委书记,对待人民的关心职责。他对我家家父的房屋问题,房屋是在七十年代建的现已成了危房,是书记多次向区政府请求,经区政府申请办理区长郭毅同志,批准了申请有关手续。是他满足了我们的心愿,让我孩子去了部队保卫祖国,可我两年没去北京上访在家等待。

*这是一名无道德无人性的街办党委书记:李青锋

自从2010年墩子塘街办换届来了李青锋当书记,我在6月去北京之前找过,本想见见他,向他反映我的诉求,可他不在,我就去了北京上访。我在北京期间这个无人心、无思想的党委书记李青锋,听我同一个街道办的访民熊建新,他为了讨好无知的书记,编说我这次去北京是给他下马威。就发生了在2010年7月27日,我被北京的黑保安送回来南昌。他公报私仇把我软禁在墩子塘街派出所,直到2010年7月29日被派出所所长吴斗果电话;(13970988807)明知我患有多病,右脑已开颅,无犯罪记录。他受东湖区政法委书记黄琰的指示,违法将我一个合法公民,强行将我关进看守所被拘留,并无拘留证,未通知家属。可我在看守所里面,经不起狱中的折磨,第二天病情复发,多亏囚友帮助报警求救,看守所王警官请来120急救车,送往市人民医院及时抢救,才保住了生命,在我病情未愈被逼出院。我就到街办找书记论理,去要个说法,我责问他你是一个党委书记,你是好是坏我都不知?我们从未见面,你就凭什么熊建新为了讨好你,他的目的是想你多给他钱,你就公报私仇竟敢违纪违法。至今无任何部门的人承担我医院的费用和责任。

*这是一名江西省英雄城最牛的区长

更令人深思不解,在2010年10月29日我同上访人员黄素青同志,来到东湖区人民政府区长办公室;向吴江辉副区长反映诉求问题,当时吴江辉嘴叼着香烟和黄素青谈话,他也未作自我介绍,因我病情只能站吴办公室等谈完后再向他反映。就在等的过程中,我社区主任吴明霞主任和一名工作人员一进吴办公室,吴就问您们是那里?她们回答;我们是来接邹发根回家。那吴流氓区长大声如雷,兽性大发,闹得办公大楼的工作人员全部出来,其中有五、六名工作人员将我推拉打骂,不到十米距离二次将我摔倒地上,把我拉到会议室,后将门关上,准备要对我施行暴力。多亏黄素青同志三次将门冲开解救,使他们目的未能得逞,我就被社区主任吴明霞把我领回家。我就买了去北京的火车票,被街办书记知道,他打电话给我说:你不要去北京,我在开会,晚上我请你吃饭为你压惊,明天我陪你去找区书记或区长。我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就答应了。到了晚上他确是实现了承诺,可第二天找书记区长的事全亡了,我多次找他带我去区政府,就是骗我,不是书记开会、就是没时间。

*这是一次中国历史上最有意义的牢狱

在2011年9月29日到了国家人大信访局上访后,就接到墩子塘街办工作人员,王毅同志打来的电话:他说叫我回家来,市领导要给我协调解决问题,我就自己来到北京西站准备买票回南昌。就在火车西站与姓胡警官联系上了,我就被墩子塘街办工作人员,小赵和胡警官一同带回南昌。到了南昌出火车站就被公安110警车,押到墩子塘派出所,就被软禁十多个小时。能后所长吴斗果明知我患有多病,强行送到二七路看守所,到了看守所警官不收,派出所警官要求看守所警官一定拘留我。警官说;在2010年7月29日,要不是东湖区政法委书记黄琰她打电话来给我们是不会收留,可是邹发根没关几天就发了病,差点我们的警服就要被扒掉?今天我们一定不收关押。这是在二零一一年九月三十日,派出所警官和看守所警官,在看守所商谈时说的对话。他们又把我押回派出所,像犯人似的软禁,直到十月一日把我押送进了江西省劳教局,新建监狱医院手铐脚链关押了十天。释放后未我给认何证据、如拘留证、释放证,当天又转到南昌市弯里区梅岭花园宾馆,有三、四人看管软禁。

*一个因公伤上访六年 今沦落为乞丐

地方官员对我的问题就是迟迟不管不问,我在2011年12月18日就来到北京,在北京南站租了一间地下室,就开始过着乞丐生活。因我的宝贝女儿长年在外漂泊,她回到南昌家见不到爸爸,就含住伤心泪水电话呼唤,叫我到她的二爸家过年见见。我有近一年没看过宝贝女,我就在正月初七,冒着风险偷偷来到了安义二哥家,高兴的见到了宝贝女。我的宝贝女要开学,在正月初十恋恋不舍流泪回到常州去。

可没想到科学的发展,我的手机被监控了,就在12年2月2日下午4点30分,我被安义县两名自承检查烟花爆竹的人,强行把我押到了安义县公安局。然后把我交给我当地墩子塘派出所民警,他姓张(章)押送到派出所。直到次日上午10点多,被三位自承是南昌市公局法制科人,他们(她们)没有亮出证件,对我作了聆讯。直到在下午6时左右,我被墩子塘街办四位工作人员,用执法局车押到湾里区梅岭镇。在梅岭镇没找到宾馆,因为梅岭镇是农村当地不过十五都不开业。他们就把我押回南昌,已近零晨,被软禁在南昌市原袁洲宾馆。我在宾馆的第二天,阵他们睡香了时我才有机会偷偷发贴。

更今人不可思义的是在2月10日我的岳母今年八十八岁在面临死亡寿终。我向江西省南昌市墩子塘街办书记李青锋申请见老人一面。他不相信就委派吴明霞去看真实并送五百元,这是青锋亲口对我说,可她只送两百元。
多户困难户的新年慰问金都被吴明霞少斤短两可扣,请政府刻实,不要让腐败在基层生根。在我被软禁在宾馆期间,我的岳母今年八十八岁在面临死亡寿终之时,大家庭人员全部都到齐了,就是差我一人没到。我多次向街办党委书记李青锋申请,就是不准让我去见见老人最后一面告别。无道德的、无党性、无人性的墩子街党委书记李青锋就是不准我去见,这正是让我遗憾终生,让老人死不暝目。难道这就是我们中国共产党培养出来的党员吗?简直是败类。所作所为的党委书记,应该用党纪国法……这次软禁了十天。

*这是一名小小社区主任雁过拔毛的真相

在新年前街道主任:王毅委托吴明霞代表政府慰问贫困的我,慰问金三佰元全被她不知流向何处?她向上面回答我家中无人,这是街办综织办主任王毅亲自对我说的情况,我的家中有人因为她在家养病。

*这是我一次北京之行的遭遇 差点命落黄泉

我在2012年3月,我怕遭到腐败官员的迫害,来到北京租了房屋住下来。我在北京什么部门都未上访登记,只是等中央新领导人出台新政策,我们访民釆能有希望问题得到解决。我在北京期间只是打了电话给江西省人民政府驻京办梅处长,请她帮助协调解决问题,她说省工作组在北京叫我去反应情况。后来我在3月5日接到东湖访民万志军电话,她说省工作组熊志辉帮解决问题,她约定到西单商场见面。我来到西单商场见后了她,她们其中有几个人是第一次来北京,她们提出要到北京天安门去看一看。我就帮助老人拿着行李,刚走到路上被北京公安安检,他们检查到我们身上有上访材料,就把我们带进了府右街派出所。后来就用大巴车把我们送进了久敬庄。直到晚十二点就被北京黑保安,就强行将我们十一名上访人拉上面包车。车上还有两名政府工作人员,一名是墩子塘派出所副所长,另一名是墩子塘街办工作人员,十二名黑保安。押回南昌全程用了二十多小时,车上没有吃的东西,他们只是给了我们一碗方便面,连水都没供。押送车前右轮掉了三个螺丝帽还在运行,还是被一位访民发现,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我们被押到南昌后,地方政府付给他们每个人按四仟五百元人民币,付钱放人下车。我被所押到了南昌第一看守所拘留。我在拘留中病情复发,是看守所的警官(警号:010502科长和014881警官)把我送到江西第一附属医院看病。直拘留到3月8日释放时,我向他们要拘留证就是不给,说是上级不准给。我无法只有被无认可证据释放,我身无分文打的到墩子塘派出所,的士钱是一位彭警官付的我才能回家里,无任何部门领导谈解决问题的事情。

他们对我上访包括非正常上访所采取的“行政拘留”与扰乱国家机关正常办公秩序或公共秩序,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上访不是必然地导致扰乱办公秩序,如果我在上访的时候没有采取过激行为,或者寻衅滋事、毁坏公私财物等行为,那么这种上访就不足以扰乱公共秩序;如果我本人或其行为结果没有进入到国家机关,那么我就不是扰乱正常办公秩序。上访本就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也是公民反映个人诉求,为一寻求解决拆求的一种途径。从某种意义来说,选择上访,实际也是民众相信能从更高权力者那里,合法寻回自身权利的一种表征,既然对政府依旧怀揣希望,又如何以扰乱公共秩序呢?任何法律也没有规定越级上访会受到法律制裁。这就是地方官员全能违背了党中央精神:为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给党和国家社会造成极大影响,给人民政府和我家庭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我衷心希望并请求党中央,用党纪国法对以他(她)严惩。并要求解决工伤待遇,家父房屋问题,是他们的腐败,造成我上访期间的经济损失,人身伤害精神赔偿,还我公民的合法自由权利。

这是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主任张绍勤,我们到北京上访是他鼓励访民大胆非访,非访人越多他们钱就越多,他们发政府国难财的钱,他从北京公安人员手里买下我们的询介书,交给地方腐败官员用来镇压访民。即使访民是所谓的非访?我们已经受到了北京公安询介惩罚,为什么北京公安不把询介书交给当事人?这就违反了中国的法律。腐败官员官官相护,谁知他们是利用我们访民发财!

难道这就是地方官员响应党中央精神,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吗?这就是我们的中国共产党培养出来的党员吗?简直是败类!这是中国中央政府授予人民的权利,我国行政法规定,公民的人身权益不受行政机的侵害。

*中国的希望只有坚定不移的反腐倡廉

腐败官员逼我犯法;上访七年被他们违纪违规把我软禁十五次、拘留五次、逼迫坐牢劳教一年六个月。现在漂泊在外,有家不敢回家!维权七载十五次软禁、五次拘留、还要劳动教养,但是他们都没给我认可证据,连家属都不知道。

我在北京寻青天,寒冬腊月身无住,可怜天下工残人。天子脚下求救星,上访民族统一心。古代皇帝化为乞丐私下查案求公正,如今皇帝似昏君,属地管理是地狱,京城告状近一亿人,有几人能得解决?如今我已成为了一名乞丐。在北京乞讨有家不能回,乞丐盼望回家园。

为了防止今后被遭到地方官员的迫害,我生命若有不测,必定是遭到他们害死!无论我的朋友亲戚、兄弟,儿女都享受我生前的权利。我不想走上访之路,就是被地方腐败官员逼迫到宁可站着死,决不跪着生!今特泪血立下遗书。

今特请大家帮助把真象昭告天下,谢谢!

联系电话:0791-86822762
手机:13319417595
中华民族维权学校
2012年3月

(责任编辑:郑芬芳)

相关新闻
【投书】军人张静波被江苏违法者决定了命运
【投书】上海维权市民吁联合国关注中国人权状况
【投书】从富商到流浪汉的悲惨遭遇
【投书】十多名解放军打一名未成年同学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