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裔男子怒杀奸夫 称被激怒拒认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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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7月05日讯】(大纪元记者张妮澳洲悉尼编译报导)悉尼一名亚裔男子捉到他的妻子与自己的好友通奸,并用刀刺死了这名男子。但日前在法庭上,他拒绝承认自己有罪,称他当时是由于被激怒,而不是蓄意谋杀。

据悉尼晨锋报报导,这一名叫乔基姆.温(Joachim Won)的男子在2010年5月因身体不适提前从工作场所回家,结果发现其44岁的妻子安娜(Anna)正和自己的朋友李贤慕(Hyung Mo Lee)发生性行为。于是56岁的温冲到厨房操起一把刀,向48岁的李捅了7刀,据称温当时喊着:“你必须死,”或“他必须死”。

在澳洲纽省最高法庭陪审团面前,王被控过失杀人。但是检控官林奇(Paul Lynch)对此不予接受,坚持认为这是谋杀。

王的律师塔若奇尼(Winston Terracini)称其当事人当时被“激怒”,对他所见过于震惊而失去了控制。

陪审团将就如发现配偶与他人发生性行为,是否足以导致一个正常人失控以至谋杀,或对他人造成严重躯体伤害作出决定。

陪审团得知,温李两家是在2008年通过一个韩国社交团体相识的。之后温常带妻子安娜与李一起打高尔夫球。李的妻子在其手机上看到一些露骨的照片,开始怀疑李有外遇。2009年,李向妻子承认了自己与温的妻子搞婚外恋的事实。

检控官林奇说,不久后李的妻子在伊斯特伍德(Eastwood)的一处停车场截住了温的妻子,告诉她“已知道一切。”。

至2010年复活节,温与妻子的婚姻出现了问题,开始分床而睡。几周后,李提出帮忙给温位于本多山(Pendle Hill)的家粉刷房子。检控官说温曾经问过为何粉刷工作要花几周的时间,而不是几天。

至5月11日,温感到不适收工回家,但是他没有把车停在车道上而是停在了拐角处。当他进屋时是早上9点15分,看到妻子和李在床上的一幕。

温的辩护律师称,温并不知道妻子和李有染,“他失去了自控能力,对看到的一幕感到震怒”。他说,自19世纪以来,激怒行为就一直被认为是正当攻击。

上个月,工党上议院议员韦斯特伍德(Helen Westwood)敦促对偏袒“激怒防御攻击行为”立法的重审,不少关于此立法的顾虑已经出现,担心被用作“家庭暴力”的借口,称肇事者是受到激怒所致”。

对此案件的审理还将继续。

(责任编辑:李熔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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