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大批异议人士“被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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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8月23日讯】在中共一党专制下,中共为了维稳,法律成为随意所用的压制中国民众的工具。总部设在香港的维权网报导称,中国成千上万包括异议人士在内的人士,被强制送到精神病院治疗,即所谓的“被精神病”。该组织呼吁中国政府立法停止这一非法做法,在防止“被精神病”的同时,也要消除“被不精神病”现象。

2012年8月22日(星期三),总部设在香港的维权网发表了中国精神病鉴定状况的报告称,非自愿治疗是一种行政强制行为,可以对该行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该报告的目的就是督促中共当局在本月底讨论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的《精神卫生法(草案)》时,能修改中国的精神病法,履行中共签署和加入的《保护残疾人权利国际公约》的条款。同时也是对下月联合国将对中共政府就尊重《残疾人权利国际公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议的提醒。

中共利用“精神病”作为幌子,各地公安部门不时把将异议人士送进精神病院。1992年异议人士王万星因试图展开一幅横幅,要求中共平反六四事件,而遭关押。随后当局以政治偏执狂为由将其送入北京公安局管理的安康医院接受“治疗”,一关就是13年之久,而且给开了每日服用的处方。

北京另一维权人士胡佳也曾表示,北京警方曾经多次当面威胁他,如果他还不停止维权,就把他关进安康医院。

维权网国际部负责人夏任磊在接受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时说,中共公安部门无权将疑似精神病人直接送往医院治疗,她认为公安局是维护社会秩序,打击违法犯罪的部门,对精神病人非自愿入院治疗领域不应有所涉及。

夏任磊表示,一个人是否是精神病,得经过独立的第三方医学鉴定及客观的、独立的、尊重司法程序的判定程序,才能决定;而不是把决定权给官方、警方,也可能是家属单位。同时,中共掌握了公检法司,所以如果被送人提出疑议,法院方面一般是维持送方意见。

夏任磊还表示,不仅当局强制性的羁押,而且在精神病院里面也有很多滥用权力,如强迫服药或者是用电棍这样一些方法,来压制他们提出抗议,或者是不遵守所谓的一些规则;这种现象也非常严重。

维权网的研究人员王松莲对自由亚洲电台记者说,在防止“被精神病”的同时,也要消除“被不精神病”现象。

贵州省何胜凯故意杀法警案,辩护律师和家属递交了何胜凯可能患有精神病的证据,公检法三家竟然全部拒绝了司法鉴定申请。在精神病鉴定专家也提出了质疑意见情形下,法院仅依证人证言就得出何胜凯无精神病的结论,据此判处何胜凯的死刑。

王松莲说:“《精神病卫生法》在精神病人法律能力这一块,还是存在一个很大的漏洞。基本上《精神病卫生法》这个草案引起了现在精神病人强制收治的这个制度,而我们说这个制度应该被废除 的,所以我觉得这个精神病卫生法还需要修改,修改的地方,必须要保障精神病人有权拒绝治疗。治疗必须要根据他们本人的意愿来进行。”

王松莲说,司法部门在办案机关不依职权启动精神司法鉴定情形下,只要被告人或家属、辩护律师提出了申请,就必须启动精神病司法鉴定程序。决不可像现在那样,有选择性地启动精神病司法鉴定程序。而且精神司法鉴定机构必须坚持独立性和公正性,任何机关、党派、团体、个人无权干涉鉴定委员会的工作。

(责任编辑:张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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