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法轮功学员遭酷刑 大赦国际呼吁紧急营救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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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8月24日讯】(大纪元记者高紫檀报导)被黑龙江佳木斯监狱酷刑折磨致死的法轮功修炼者秦月明的女儿秦海龙被关押至哈尔滨市前进劳教所后,当局为了逼迫她放弃信仰,对其继续酷刑迫害。近日,大赦国际组织调查到这一情况后,发出国际营救紧急行动呼吁。

因法轮功修炼者秦月明拒不放弃信仰,于2011年2月16被佳木斯监狱当局酷刑灌食致死。秦月明的妻子王秀清、女儿秦荣倩和秦海龙随后到各级政府及管理机关上访要求彻查此事,王秀清一家人无视当局多方推诿、阻扰和警告的持续申冤行动令当局恼怒,2011年11月,王秀清和秦海龙也被关押至哈尔滨市前进劳教所劳教。今年6月,黑龙江15,000民众按手印支持为秦月明一家人申冤。

国际特赦组织(或称“大赦国际”,Amnesty International,简称AI),是一个人权监察的国际性非政府组织,于1961年创立,由世界各国民间人士组成,监察国际上违反人权的事件。现时在全世界已经有超过200万名会员,是全球最大的人权组织。该组织于1977年获颁诺贝尔和平奖,1978年获颁联合国人权奖。该组织最近的调查发现,王秀清和她的女儿秦海龙在劳教所遭受酷刑。

大赦国际组织发出的紧急行动呼吁书说,前劳教人员透露的信息显示,王秀清和她的女儿秦海龙在被关押在前进劳教所期间遭受酷刑。

“在两人抵达劳教所后,她们被关押了1个多月,期间与外界隔绝。8月18日,秦海龙的姐姐秦荣倩去劳教所探望她们。她首先见到王秀清,王秀清告诉她,在她上一次于8月3日到访劳教所后,秦海龙遭受了酷刑和虐待。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8月17日。酷刑包括电棍殴打,对她全身拳打脚踢,把她沉重地摔在地上导致她无法呼吸。她提供了两名积极参与实施酷刑的官员姓名,他们是二大队队长霍淑平和副队长吴宝云。王秀清说,秦海龙遭受酷刑是因为她拒绝在一份文件上签名,这份文件称她‘认罪’并请求在劳教中得到‘帮助’,而且保证放弃她的信仰。王秀清不得不在文件上签了字,因为她‘受不了了’,这指的是酷刑。”

最近的一次家属探视中,劳教所首先拒绝了秦荣倩探视妹妹秦海龙,但在秦荣倩以“不见就不走”的强烈要求下,劳教所允许秦荣倩在严密监看下会见秦海龙。大赦国际说,秦荣倩表示,能够看到秦海龙身上有电击造成的结痂,无法直立,走路困难,用手扶着腰,表情痛苦。

大赦国际组织的补充信息说,法轮功群体在1999年7月于天安门广场举行和平集会后,就遭政府查禁,并开始受到长期迫害。一些人因为自己的宗教信仰,和通过散发有关该群体的资料来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而遭到监禁。他们被判处长期徒刑,或被关押在精神病院、劳教(一种不经指控、审判或司法审议的行政拘留)机构和专门的拘留所,这些拘留所的任务是,通过胁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他们的精神信仰来“改造”他们,手段经常是酷刑和虐待。虽然中国在1988年批准了联合国《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但其所有形式的拘留中经常发生酷刑和其他虐待情况。国际特赦组织记录了多起据信是酷刑和其他虐待导致在关押中死亡的事件,以及导致法轮功学员终身残疾的酷刑和虐待案例。

国际大赦组织呼吁大众尽快写信给中国政府,要求下列几点:

1.呼吁当局立即释放秦海龙和王秀清,因为她们仅因行使自己的言论自由权利而遭拘留;

2.敦促当局确保秦海龙和王秀清在拘留期间免遭酷刑或虐待;

3.敦促当局立即向秦海龙提供她可能需要的任何医疗援助。

大赦国际同时提供以下三个地址供公众使用: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吴爱英部长

邮编:100020

传真:+861065292345

电子邮件:pfmaster@legalinfo.gov.cn

哈尔滨市南岗区千山路99-1号

黑龙江省政法委员会

杜家毫书记

邮编:150090

复本发送给:

哈尔滨市新农镇道里区

前进劳教所

王亚罗所长

邮编:150078

大赦国际原文链接:http://www.amnesty.org/en/library/info/ASA17/024/2012/en

(责任编辑:徐亦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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