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电:民营油田太赚钱 遭中共国有化抢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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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8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张东光编译报导)来到陕西省靖边县,将可看到12层楼高的国营企业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总部,矗立在一片矮屋群中。该集团是靖边县最大的雇主和纳税户,拥有超过3,000台黄色和红色的抽油机点缀乡间,每年产油700万桶。

《经济学人》杂志报导,10年前,那些油井并不属于延长石油集团,而是属于一些私人创业家和小额投资人(其中许多是当地的农人)所有。接下来的故事发展很像好莱坞电影《黑金企业》(There Will Be Blood)中的剧情:冷血残酷的中共当局扮演坏人,苦主是冯孝元、冯秉先和王志军等民营石油业主(这三人皆为中共党员),他们在奋力维权的过程中破产和被拘捕入狱,成为当局“国进民退”政策下的牺牲者。

故事始于1992年,甘肃兰州的一个部队得到政府探勘的许可,然后在靖边县找到油源。两年之后,原本对陕北可开采石油抱持怀疑态度的中共石油官员给予私人投机家陕北石油的开采租赁许可。时值邓小平鼓励能人创业之际,当时50岁的冯孝元辞去靖边县畜牧局局长的职务,从事业伙伴处募得资金后开始钻第一口油田。

冯在畜牧局的副手王志军随后跟进,他也向亲朋好友募集资金开凿了第一座油田,然后成功日产60桶原油。这个消息传出了陕西省外,当时在内蒙国营企业任职的冯秉先也进入了这个行业。他来到靖边,将他妻子与蒙古贸易赚来的钱投入石油开采。

投机家挖掘了数千座油孔,无数农人挖到的是干井,幸运的农人摇身一变成为石油大亨。在2003年初顶盛时期,数以万计的投资人在417平方英里(1,080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握有了4,000座油田,每天产出数以千桶的原油,占中国原油生产的2~3%。

但他们误触了私人企业在中国的潜规则:不要大到让国家觊觎。1999年,中共中央政府命令陕西地方政府停止出售钻井的许可,并且要帮助国营企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收购现存的油田。但地方政府一半的税收来自油田,因而对中央的规定阳奉阴违,甚至允许新油井继续开挖。

但在2003年,中央政府的耐心到了极限。当年春天,靖边的官员告诉当地的石油大亨说,北京已命令他们杜绝私人探勘实验,并指责他们没有贯彻1999年的命令。

2003年5月,靖边当局没收了1,600多座油井,并派出警察去阻止业者夺回油井。最后,陕西地方当局总共将时值8.5亿美元、近4,000座油田没收,当时的油价是每桶40美元。在陕北地区,数以百计的民间投资人抗议当局没收油井,有些人被毒打,有的被拘押,多数人最终只取得微薄的补偿,总计补偿金为2.4亿美元。

然而,冯孝元、冯秉先和王志军等三位石油大亨持续抗告。他们试图组织集体诉讼,但法院拒绝受理,他们委托的律师被关押,他们自己也因扰乱和平及非法聚众被拘捕、囚禁。冯秉先被关押三年,另两人则服刑5个月和6个月,冯孝元被开除中共党籍。

2005年,这些油田被国营企业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接手。2008年,延长石油集团兴建了12层楼高的总部。去年,该集团营业额达3.7亿美元,缴税1.75亿美元。2009年,山西省也仿效陕西的做法,关闭了许多当地不想低价卖给国营企业的煤矿。

(责任编辑:毕儒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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