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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菜型录 来源产地标示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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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杨淑闵台北18日电)消费者文教基金会调查多家年菜型录发现,多达8件未载明制造来源、4件未标示牛肉产地、5件未告知退换货条件等资讯。

消基会于1月间,调查4大超商(统一、全家、莱尔富、OK)、三大卖场(爱买、家乐福、大润发)及2家超市(全联、顶好)的年菜型录(DM)9件样本,再参考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处公布的“邮购买卖食品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指导原则”,检视广告资讯是否损害消费者权益。

消基会发现,89%的型录未载明委托食品厂制造或餐厅直接推出;仅全家超商有在个别品项图示的下方标注“本产品为品牌委托专业合格食品厂商制造”。

消费者保护法第22条规定,企业经营者应确保广告内容的真实,对消费者所负义务不得低于广告内容;却仍有2家业者图片还标示“仅供参考”字样。

卫生署已公告,2012年9月20日后制造的含牛肉或牛肉可食用部位原料的食品,都要强制标示牛肉产地,以供消费者藉由产地资讯,可选择含或不含莱克多巴胺的牛肉或牛可食部位相关食品,但有4家未标示牛肉产地。

此外,消基会发现有5家业者未告知退换货条件,即有关消保法规定邮购或访问买卖商品享有7日内退货,无须说明理由及负担任何费用或价款的法定权益。

消基会呼吁主管机关卫生署尽速公布已拟定的“餐饮、食品等邮购买卖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应记载事项”,让业者制作型录时有法可依,并保障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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