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金融改革法案利弊惹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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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1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王添财综合报导)《多德—弗兰克法案》(Dodd-Frank Act)堪称美国自“大萧条”(Great Depression)以来最大刀阔斧的金融改革,也是即将卸任财政部长盖特纳(Tim Geithner)的政绩之一,保证了他将留名于美国财经体系纪录中。金融危机后推出的《多德—弗兰克法案》核心理念之一是:改变超级金融机构“大而不倒”的局面,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

但越来越多的美国企业和民众提出疑问:当局对2007至2008年间金融危机的反应是否有些过头?因为该法案的实行,几家企业最近倒闭。

2012年9月,密苏里州哥伦比亚市最大公司之一Shelter Insurance Cos.保险公司,宣布关闭旗下的金融银行Shelter Financial Bank。这家公司经营该银行已超过13年。

据《华尔街日报》报导,该银行任职十年的首席执行官威灵(Ron Wheeling)认为银行的关闭完全是由于《多德—弗兰克法案》。他强调该银行一直运作良好。但《多德—弗兰克法案》要求其母公司使用不同会计准则来分别向保险监管机构和银行监管机构报表。两套报表给银行带来额外100万美元的开支。这个只有一家分行的银行拥有约200亿美元资产。对它来说,这笔报表费用实在太过昂贵。该保险公司表示:“该项费用比我们从银行所得的利润要多。”

远在千里之外的纽约大都会人寿保险司(MetLife Inc)也经历类似过程。大都会人寿已于2011年7月宣布计划出售其部分网上银行,以避免将来纳入银行监督职权范围之内。

在2011年10月,美联储(Federal Reserve)拒绝了大都会人寿要求提高股息的请求。随后在2012年3月,大都会人寿保险公司未通过美联储的“压力测试”,导致其向股东返还资本的计划再一次被延迟。

大都会人寿终于在今年1月中旬向通用电气(General Electric)出售旗下银行。从此将只需受保险监督机构监管。

有批评者认为,这些公司关闭或出售旗下银行是因过度监管。奥克拉荷马州总检察长普鲁特(Scott Pruitt)已加入有关该法案是否符合宪法的诉讼。他表示,社区银行并不是华尔街2008年金融危机的问题根源所在。但一旦问题出现,政策制定者们就惯例性的矫枉过正。

原本,美国金融危机后的监管主要是打击具“系统重要性”的金融机构所承担的超大风险和鲁莽的经营做法。这些机构的倒闭则可能危及整个金融体系。而且,许多新规则不适用于100亿美元以下资产的银行。

目前尚不知美国其他7,000多家社区银行是否会遭受同样命运。截至目前,只有保险公司所拥有的银行才会面临需要用两套会计准则来提交财政报表的问题。

美国独立社区银行家协会 (Independent Community Bankers of America)表示:还没有听说过任何一家社区银行因此监管问题而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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