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中国官员公示财产呼声日渐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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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1月29日讯】(BBC)随着中国各地政协和人大“两会”的陆续召开,官员财产公示再次成为热点话题,要求官员财产公示的呼声之高似乎是前所未有的。

在这次有关官员财产公示讨论中,广东省官员发出的声音特别引人注意。

广州市市长陈建华上个星期三(1月23日)在广州市人大会议闭幕后举行的记者会上表示,如果要求公示财产,他会带头。

佛山市市长刘悦伦在随后召开的广东省人大会议上表示,如果有要求他也将公示财产。他还强调说,“我跟陈市长的态度完全一样,已经做好了准备。”

深圳市市长许勤在星期日(1月27日)表态说,他和他们一样,“如有通知,愿公布财产”。

压力越来越大

中国官方的《环球时报》星期一发表社评说,近来做这种表态的官员逐渐增多,每一次都引来舆论的喝采,并使国家下达这种“通知”的压力越来越大。

有评论人士回顾中国有关官员财产公示讨论的历史时说,早在1988年中国政府就尝试拟定有关国家行政人员报告财产的草案,全国人大又在1994年把《财产申报法》列入立法计划。但二十年过去了,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毫无进展。

许多人认为,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随着“表哥”、“房叔”、“房姐”、“房祖宗”和其他更大的贪腐案件的不断出现,中国当局受到了巨大的压力,回避这一问题已经不再可能。

但是,也有一些中国官员对官员财产公示的呼吁提出公开质疑。

“不稳定”和“隐私权”

浙江慈溪纪委常委杨智峰表示,推行官员财产的彻底公示,也要考虑社会接受度问题,他承认目前收入差距较大,会顾虑官员财产网上彻底公示后引起社会反弹,带来不稳定。

广东省人大代表叶鹏智说,向公众公开官员财产不一定是最佳方式,要官员公开财产没有法律依据。他还说,官员也是人,也有自己的隐私权。

一些支持官员财产公示的人士指出,国家的确需要出台《反腐败法》或《廉政法》,规范官员财产公示的操作。

据报导,上海市政协委员李芬华在星期一(1月28日)发表讲话说,她建议在国家层面尚未出台《反腐败法》或《廉政法》的情况下,上海市应尽快制定地方性预防职务犯罪条例。

她说,财产公示制度可以从新提拔的干部做起,防止在廉洁方面“带病”提拔。在此基础上,可以积累经验,逐步推进制度的实行。

(责任编辑:刘晓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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