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月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巧雯台北3日电)农委会今天表示,农业财团法人协助政府推动农业措施,属公益性质,依规定及编列预算发放年终或考核奖金,不以营运绩效为发放条件。
农委会指出,农业财团法人发放年终奖金及绩效考核奖金,皆视当年度实际营运状况及员工服务年资、考绩及绩效等因素核实发给。
其中一般年终奖金为1.5个月、绩效考核奖金为0.5至1个月。
农委会说,仅农业信用保证基金比照其他信保基金(或金融机构)惯例,编列3至4.6个月年终加绩效奖金。
不过农委会表示,由于农信保逾期比率持续下降,营运与管理良好,自2009年至2012年已连续4年结余,现行绩效奖金核发衡量标准应属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