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凶”自首江西法院不理 已判死缓4人仍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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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11月14日讯】2013年10月30日,罪犯方林崽在江西省景德镇中级法院出庭受审,对指控他的多宗犯罪均供认不讳。同时当庭对未被指控的绿宝超市老板被杀案,也承认是自己干的,并质问司法机关“你们为什么不查”?审判长回应称,公安和检方已经做过笔录,查过了,“没有这个事”。

突然冒出“凶手”,这似乎让十年来一直为家人喊冤的景德镇市乐平市乐平镇中店村4家村民看到一线希望,至今江西省各级司法机关尚未启动复查。去年3月份,方春平的父亲因为在西单称要跳楼,被北京警方以“扰乱公共秩序”抓捕,被判刑4个月。

这宗发生在2000年、编号为“5•24”的案件,在7年前已“尘埃落定”——与方林崽同村的4个村民被判死缓(当时另有一人在逃),目前仍在景德镇的监狱中服刑。

自2003年被判处死刑之后,至今仍在狱中的4人不断通过血书申诉、绝食抗议,家中的亲人带着征集来的近800个红手印不停上访。4个村民的家人也每年会去一次北京,因为多次上访,在敏感时刻他们曾被“软禁”——关在乐平的宾馆里。黄志强的父亲曾被拘留15天。

真凶方林崽被抓

2011年12月26日,江西省景德镇乐平市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2004年以来发生的十余名女性被侵害、4起命案成功告破,真凶是乐平市中店村村民方林崽。

据大陆媒体报导,2011年12月4日深夜,方林崽因劫持一名三轮车女司机,并让其丈夫送1万元赎金事件被抓。

据中店村村民邹兰兰向大陆媒体介绍说,2012年4月21日,她俩曾看到有几个便衣带着方林崽,方看见她时,在离方两米远的位置时,方掉头对她和另一村民黄彩华说:“绿宝超市的老板是我杀的”。

指定为方林崽提供法律援助的江西律师夏松松也向媒体确认了上述内容。但他称,因他属于政府指定的法律援助律师,方林崽对他并不信任,很多细节并不愿意对他讲。

山西省2000年“5•24”案件

2000年5月24日早上,有人在中店村的荒地中发现了当地绿宝超市老板蒋泽才的尸体。两天后,乐平市一户人家的狗衔着一个红色塑料袋回家,狗主人在袋中发现一只手臂。经过警方检验认定,手臂的主人是与蒋泽才同行的失踪女子郝强。

此案在当地引起震动,但案件侦破一直陷入困顿。两年后的2002年,当地媒体《乐平报》6月7日刊载题为《市公安局侦破两起重大杀人抢劫轮奸案纪实》的报导称,2002年过年前,当地警方在一次清网行动中将认为有涉案嫌疑的4个村民程立和、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抓捕,同年6月19日被逮捕,罪名不再是销赃,而是抢劫、强奸、杀人。

2003年7月7日,景德镇中级法院一审对程立和、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4人作出死刑判决。听到死刑这两个字,程立和的妻子当时就昏倒在法庭里,情绪激动的方春平父亲跑到大街上,对着路人大喊大叫:大家来看啊,我儿子冤枉,被错判死刑,司法不公。

疑点重重

一审宣判后4名被告人上诉,江西高院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4人口供前后有明显不一致之处,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重审后,景德镇中院仍维持原判,4人接着上诉。2006年5月,江西高院改判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律师们所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中,4个村民中有几人有案发时不在现场的证据。律师的辩护词中称,案发当天,程发根在景德镇买摩托车,有200元的定金收条佐证;而次日分尸时,他在景德镇市区曙光路上的建设银行存款,保留了单据。程立和当时在福建的晋江打工,其堂叔和两个朋友可以证明。此外,如果根据判决书,案发次日警方勘查命案现场时,4名被告人就出现在离现场不到400米的树林里分尸灭迹,情理不符。

自2011年以来,李和平律师为4个村民代理申诉奔走,并在广州召开案件研讨会。

外界的声援让4个村民的家属得到一些能量,但案件始终没有松动的迹象。在死缓两年的期限到后,4人的刑期改为无期徒刑,接着又先后改为有期徒刑18年至19年半左右。

目前,针对4个村民不断地上访,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江西省高院、乐平市公安局、乐平市检察院和法院,均未作出积极回应。

李和平律师介绍说,方林崽因绿宝超市老板被杀案外别的案件被抓,公检法把方作案的犯罪事实限定在一定范围,律师很难介入方林崽案件的程序中,他们只能希望检察机关进行法律监督,并通过外界呼吁引起高层重视。

(责任编辑:洪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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