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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国考分阶段 普通科及格可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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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伟婷台北23日电)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今天初审通过公务人员考试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增订公职考试分普通科目、专业科目两阶段举行法源。

考选部长董保城受访时说,修法若三读通过,公务人员考试可分普通科目、专业科目两阶段举行,如普通科目及格成绩可保留5年,之后只要考专业科目即可。

现行规定公务人员各种考试得分试、分地举行,为使考试更具弹性并减轻应试者负担,考试院提案修法,赋予公务人员考试得分阶段举行法源。

初审通过的条文明定公务人员各种考试得分试、分阶段、分地区举行,分试、分阶段的考试应考年龄、考试等级、考试类科、应考资格、应试科目、成绩计算、成绩及格资格保留年限及其他有关事项,由各该考试规则订定。

董保城受访时说,现行公务人员各种考试普通科目固定为国文、法学知识与英文等,科目都一样却每次要考,考试时间短未必能考出实力,分阶段考试是公职考试创举。若修法经三读通过,公务人员考试可分两阶段举行,普通科目及格成绩可保留,初步规划保留5年。

分阶段执行时间,董保城说,修法通过后还有待与考试委员讨论施行办法和配套,成绩保留年限也还可讨论,若取得考试委员共识,最快明年7月可上路,受影响考生约50万人。

为避免没有社会经验的“奶瓶法官”,董保城说,引进分试、分阶段考试,未来大学法律系毕业生若想担任法官、检察官,先考基础法学,取得资格后工作2至3年再申请遴选,录取后再受训取得法官、检察官任用资格。

他说,目前规划受训年数约2至3年,还有待与司法院和法务部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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