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交通局长强奸女下属揭窝案 9官员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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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2月20日讯】近日,广东东莞虎门交通分局原局长黄平一审被以犯贪污罪、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8年,其他几名涉案官员也被判3年9个月至7年不等。

9名官员因强奸案落马

据《新快报》报导,18日,东莞市法院公开审理东莞市虎门交通分局原局长黄平、大岭山交通分局原局长尹某华、黄江交通分局原副局长韩某平、谢岗交通分局原副局长黄某等9人职务犯罪一案。其中,黄平被指控利用职务之便私设“小金库”,利用上下级权属关系长期威逼女下属多次与其发生性关系,被以贪污罪、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强奸罪被起诉。

黄平从2001年开始,任常平交通分局局长7年之久,同案的韩某平等8名被告均曾是黄平在常平任职期间的下属。这8人被控贪污3万元至31万元不等。据悉,该案是东莞市法院受理被告人人数最多、涉及范围最广、涉案数额最大的职务犯罪案件。

报导称,2010年3月至2011年4月,时任虎门交通分局局长的黄平,涉嫌强奸一名女下属,这名女下属结婚七年一直没有怀孕,其丈夫却突然发现妻子已怀孕7个月。事发后,黄平贪污受贿、私设“小金库”私分国有资产等一系列案件被查出,韩某平、邓某峰等人也一同涉案。

黄平参与贪污8宗,其中个人贪污1宗,涉案金额38万元,伙同他人贪污7宗,个人分得赃款60万元;受贿3宗,涉案金额215万多元;参与私分国有资产1宗,涉案金额41万多元;实施强奸犯罪1宗。

与企业“合作” 私设小金库

报导称,2005年初,黄平任常平交通分局局长期间,与×通公司商量合作经营“常平至深圳皇岗口岸站或(福田汽车站)”直达班车专线的客运线路。双方约定,×通公司负责经营管理,黄平负责办理常平镇运管、交通等主管部门的有关业务。2006年8月至2011年11月,黄平获取上述客运线路“利润”共计290多万元,其中200多万元为受贿款。

2005年6月,黄平在担任常平交通分局局长期间,吩咐该分局出纳邓某峰,将虚报或虚增的报销款、私放违章车辆的部分罚款等收入作为“小金库”资金,并要求邓某峰以其个人名义在东莞银行开设银行账户保管“小金库”资金。

2008年5月底,黄平知道将要被调往虎门交通分局后,吩咐邓某峰将“小金库”资金全部取出进行处理。邓某峰从“小金库”资金中拿出15万元现金,黄平将5万元分给邓某峰,自己分得10万元。

2010年1月份,黄平得知韩某平所保管的“小金库”还有50多万元,于是让韩某平将钱全部取出平分。随后,韩某平提现后将25万元交给黄平,余款261483.03元为韩个人所有。

民众viilon-nee称,“据中科院调查显示中共官员100%贪污,95%都有情妇!在1999年广州、深圳、珠海公布的102宗官员贪污受贿案件中,100%包养了‘二奶’。这才18年,当官的待遇真好。照这样的话当官不犯法不受贿的话那才是傻逼呢。表现良好减减刑,出来又是一条‘好汉’!”

(责任编辑: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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