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法律问题解答】

如何成立微型企业 成为个体老板?

文/匡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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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2月25日讯】读者朋友,大纪元时报为您开辟这个《法国实用法律专家解析》栏目,内容涉及旅法华人、华侨和莘莘学子生活中的各种问 题,由资深律师给予贴近实际、通俗易懂的解答。有实际问题需要解答的读者朋友也可以通过邮件、电话与本报联系:电子邮件 dajiyuan.fr@epochtimes.com,电话 +33(0)1 69 24 65 69。

问:哪些人可以创办Auto-Entreprise成为个体老板?

答:Auto-Entreprise(微型企业)是2008年8月法国法律推出的崭新的企业形式,旨在简化创办小企业的手续,降低相关的税收负担。

失业者,从事第二职业者,已退休人员和尚未完成的学生均可创办微型企业。

无盈利的微型企业无需支付费用,也无需申报。选择承包税制的微型企业还可在三年内免交企业不动产分摊金(cotisation foncière des entreprises) 。享受失业补助或收购其它企业可获得优惠待遇。

需要申报增值税的不动产交易,需要聘用授新员工的从属性工作,或超过一定销售额的企业不能采用微型企业的形式。有文凭才能从事的行业,如理发、汽车修理、面包制作等,微型企业也要先获得文凭。

除担任销售代表( Représentant commercial)者外,微型企业的创办人无需办理商业和公司注册(RCS),但手工业者要办理手工协会注册。注册费用可在两年后支付。

微型企业可按固定比例缴纳个人所得税,其前提是:

1、年收入不得超过:
– 个人 26030 €
– 夫妻 52060 €
– 夫妻加两名子女78090 €

2、销售型企业(商品、食品、餐馆或住房租赁)的营业额不得超过80300€

3、免增值税的服务性行业(不动产、工商物业租赁不在内)不得超过32100€

承包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为:
– 商业企业营业额的1%
– 工商领域服务性企业利润(BIC)的1.7%
– 非商业企业利润(BNC)的2.2%
个人所得税同社保分摊金一并支付。承包税率应在成立后的三个月内,或在前一年的12月31日之前进行选择。
在社保方面,微型企业可选择自由职业申报体制(RSI)或者跨行业养老保险体制(CIPAV)。

微型企业按月或按照季度申报上期的销售额,并按固定比例计算社保分摊金。
该比例根据行业而定:
– 销售型企业,包括餐馆和租赁住房的比例为12%
– 工商领域的服务性行业为21.3%
– 自由职业为18.3%

承包分摊金包括:
– 疾病、产假保险和每月病假补贴
– 家庭补贴
– 基础养老保险
– 补充养老保险
– 残疾和亡保
– 普通社保分摊金(CSG)
– 偿还社保债务分摊金(CRDS)

无盈利的微型企业可在一年内享受疾病保险。

参加疾病保险一年以上的企业主可享受每日病假补贴。

年收入超过以下水平者可计算养老保险工龄:
– 销售型企业为24040€
– 服务性企业为13936€
– 自由职业为11554€

(责任编辑: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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