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园工业区虹冠实业公司排水冒烟,环保局稽查人员立即于其放流口采样检测,水温高达40.4℃,属高温废水。
桃园环保局指出,大园工业区内许多工厂,设厂时的废水放流口,并非设在工厂周边,而是集中设在老街溪畔,若多家工厂同时排放废水,不但造成稽查作业的困扰,也让不肖业者,有鱼目混珠偷排废水的机会。
虹冠实业公司,去年9月及10月依违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条第1项规定告发处分两次,处分金额高达累计高达47.5万元,将未依规定妥善处理的高温废水,直接排出厂外,重罚后仍不知悔改,行径恶劣,明显挑战公权力。
环保局考量当前经济环境不佳,为维护工厂员工工作权,避免饬令停工后,复工期限较长,影响员工家庭生计,将会要求虹冠实业公司自报停工,目前贮存于厂内的废水不得排放,需全部委托合格废水处理机构代为处理,并应全面彻底检讨改善废水处理设施,未来需经环保局连续采样检测10次均符合放流水标准,才准予复工。(责任编辑:吕美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