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偷排高温碱性废水 裁处10万元以上重罚

人气: 14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2013年02月03日讯】(大纪元记者徐乃义台湾桃园报导)龟山乡大同路清富纤维印染公司凌晨以暗管偷排深褐色高温废水,除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条规定告发处分,限期改善。依裁罚标准将裁处10万元以上罚锾。

桃园环保局稽查人员于兔仔坑溪石云桥段查觉溪水颜色有异样,立即着青蛙装,深夜摸黑向上游溯溪近100公尺,到达清富纤维公司厂区后方,发现有一不明塑胶管线正在排放浅褐色废水,现场采样检测pH9.7,水温达摄氏38度,属高温碱性废水,不符合放流水标准,立即进厂稽查。

稽查人员进厂后发现厂方操作人员擅自于废水调整池,外接一条塑胶管线,将未经妥善处理的废水,直接排出厂外,污染兔仔坑溪。

稽查人员当场依违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条规定告发处分,限期三天内改善,并回采样,送验化学需氧量、固体悬浮物等项目,倘检测不合格将依裁罚基准加重处罚,最高罚处60万元罚锾。(责任编辑:吕美琪)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