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截访者被判刑 访民权利仍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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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2月06日讯】10名来自河南的截访人员周二(2月5日)因非法拘禁罪被北京朝阳区法院判处半年到两年不等徒刑。他们曾在北京暴力拘押本省上访者。

(德国之声中文网)据新华网报导,北京市朝阳区法院2月5日正式对一起非法拘禁来京上访人员案作出一审判决,10名被告因非法拘禁罪获刑2年至6个月不等,其中三名未成年被告适用缓刑。

根据检方的指控,2012年4月,上述被告先后将10名河南访民强行送至在朝阳区租用的民房,拘禁多日。其中的4位被截访民被遣送回河南后,又返回北京,向公安机关报案。他们和其他多名曾被拘禁的访民一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并索赔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赔偿等各项经济损失。

是警示,而不是消除暴力截访

这个案件在去年12月初就曾引起关注。当时《北京青年报》的一篇报导称,朝阳区法院对10名河南截访人员判处几个月到一年半徒刑。但第二天,《中国日报》援引朝阳区法院一位发言人说,这条消息是”假新闻”,法院只是举行了听证,并没有作出判决。

本周二,多家中国媒体报导了此案的正式宣判。10名河南籍“黑保安”都是禹州市农民,年龄在17至32岁之间,其中3名被告人犯罪时尚未成年。在去年报导此案的时候,《北京青年报》援引法律界人士称,此案对北京的黑监狱将起到有效的震慑作用。北京律师岳屾山2月5日在接受中国广播网采访时认为,这个判决结果会对非法拘禁案起到示范作用,但对截访行为还不好说。

也有报导称,这一判决没有获得相关受害访民的认可,他们认为该案量刑过轻,赔偿过低,而且没有追究主谋的责任。

关注访民的北京律师刘晓原也认为判决的量刑较轻。他对德国之声表示,这样的判决只能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但不能从根本上消除暴力截访:“截访是政府行为,截访人员都是地方政府、司法或行政机关派出去的,或者他们雇用的。他们把访民抓走、或关押在某个地方,都是政府出钱的。如果现在仅仅只判了几个截访的人,对地方政府官员没有任何处置,并不能起到震慑作用。”

截访行动久禁不止

据维权网站报导,去年12月5日,数千名被关押的北京马家楼和久敬庄的访民被一次性释放。这被认为是当局查处黑监狱,杜绝截访现象的一个重要举措。但刘晓原认为,此次涉及的只是两个集中“收容点”,地方政府在北京是否继续租用民房拘押访民,尚不得而知。而受雇于黑监狱的截访人员因非法拘禁被判刑,也不是第一次。但是在稳定压倒一切的体制以及“信访评估制度”下,各地官员并没有停止截访的行为。

“如果一个地方一年里来北京上访的人超过一定数量,就构成一个‘一票否决权’,当地不能评全国或全省的先进单位,相关官员可能还会追究责任。这种情况下,有访民来北京他们肯定还是截访,尽可能把事情压下去。”刘晓原指出,此次宣判的案件能够立案调查,也是因为访民坚持不懈地举报、控告,才引起当局的重视,继而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而大多数访民在权利受到侵犯后,没有报案,或申诉没有得到回应。

“黑保安”被判刑的消息在社交网络上也引起了讨论。“彭玘手札”在新浪微博上写道:“以截访利润之高,雇佣闲散人员很便利,……只要政府有这个需求,提供劳力的市场就存在,靠此扬汤止沸措施,作用很有限,或者说几乎是零。不把政府这个支出卡死,他们可能对截访对像采取更野蛮的做法。”

(责任编辑:刘晓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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