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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婚纱摄影问题多 货比三家纠纷少

消保处抽查婚纱业 公安多不合格 缺定型化契约 消保官提醒消费者 订约前要求审阅期 付费分6期 保留15%当作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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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3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徐翠玲台湾台北报导)101年(公元2012年)发生500多件婚纱摄影消费纠纷,光是台北市“波西米亚丽致婚纱”无预警倒闭就占了200多件。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处22日公布20家业者抽查结果显示,全部不提供定型化契约,且只有2家公安合格。消保官张英美表示,签约前应要求业者给予审阅期,付费最好分6阶段进行,并保留15%当作尾款。另外,也应注意业者是否加入公会,发生问题时公会可介入处理。

消保处针对5直辖市及桃园县20家婚纱摄影业进行稽查。在公安部分,建管与消防同时合格者,只有台北市青桦摄影公司及高雄市可囍堂创意婚礼名店;在定型化契约部分,业者都不肯依〈消费者保护法〉规定,提供签约前5天审阅期,也没使用经济部颁定的“婚纱摄影契约范本”。

公安包含建筑管理与消防安全,张英美指出,建管部分5家合格15家不合格,不合格问题包括紧急进口堆放杂物、安全门上锁或安全门后多一道门。消防方面,5家合格15家不合格,不合格问题如灭火器过期、消防水袋破裂、逃生梯堆放杂物、警报器不响、逃生灯不亮等。

签约方面,业者使用订约单、估价单、包套单等。消保官王明德说,这次查核19家不提供审阅期,其中一家虽列出审阅期,却是在签约后,与法背道而驰。而业者使用预约单,只列消费者应负责任、缴款时间、拍照时间,完全不提业者应负的责任,如临时更换摄影师应先征得消费者同意、相片著作权归属以及利用等,是经常造成纠纷所在。

由于目前尚未订定周延的婚纱摄影规范,张英美说,定金赔款问题占婚纱摄影纠纷大宗,101年申诉案达43%。新人签约时最好要求费用可以分期给付,而不是一次现金或刷卡付清。付款阶段分成:定金(不能超过总价20%),拍照、看样挑片与排版,定稿,取件,付清尾款(取结婚礼服)。

(责任编辑: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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