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害法轮功恶报数千 江西恶警再增一例

人气 4

【大纪元2013年03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陈静慧综合报导)中共非法迫害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弟子已经近14年了,以江泽民为恶首的迫害法轮功邪恶集团,动用一切国家机器与宣传工具,极尽恶毒手段对法轮大法进行污蔑造谣,对法轮大法弟子进行残酷的非法迫害,给无数法轮功学员个人和家庭造成巨大的伤害。据不完全统计,在1999年7月~2013年3月中共非法迫害法轮功期间,已经有3,644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迫害致死。

中共公检法被利用着成为迫害法轮功的主要力量,对法轮功犯下了滔天大罪。恶有恶报,上天绝不会饶过那些死心塌地迫害好人的邪恶之徒。据《法网恢恢》不完全统计,至今已经收录了51,929名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人,其中,4,847名遭到恶报,有的不仅自己送命,甚至累及家人。据统计,这些因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的恶人大多为中年人,其中很多人的年龄不超过50岁。

据《明慧网》报导,江西抚州市崇仁县公安局恶警陈建勇迫害大法弟子遭恶报身亡。1999年“7•20”中共开始非法迫害法轮功后,陈建勇时任崇仁县相山镇派出所所长,他丧失良知,积极跟随中共邪党绑架该镇法轮大法弟子,非法送大法弟子进劳教所。在当地大法弟子劳教结束后,在邪党所谓的“敏感日”时,陈建勇经常以监视、恐吓、质问、打电话骚扰和限制大法弟子言行等方式干扰大法弟子个人及其家庭的正常生活,导致大法弟子家庭及身心受到严重伤害。恶有恶报,恶人终究躲不过上天的惩罚。2012年7月,陈建勇因酒后胃出血,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年仅47岁。

据《明慧网》2013年3月21日《甘肃省金昌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警》一文中提到的几名恶警因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壮年暴毙的例子。

原甘肃省金昌市公安局副局长吴广贤,在其担任金昌市劳教委员会主任期间,当地法轮功学员多人被非法劳教。2010年3月10日晚,吴广贤在市公安局楼道里突发脑溢血晕倒在地。3月13日下午死亡,死时53岁。

金昌市北京路派出所警察张国军,兼任迫害法轮功的小组长,多次参与抓捕、殴打法轮功学员,表现极为邪恶凶残。2001年6月中旬,他出差去张掖,在酒桌上饮酒时突然暴毙,年仅35岁。

金昌市桂林路派出所副所长肖书来,是2002年3月在七号区十栋楼法轮功学员马跃芬家放火案的参与者之一。2007年11月下旬,他突发心脏病,死在自己的办公室内,死时49岁。

原金昌市看守所所长王万喜,为了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他曾暗示、放任包夹犯人迫害法轮功学员,用浓盐水灌食,不让上厕所,冬天在外冻,用尽残酷的迫害手段,对待善良的法轮功学员。2005年9月28日,王万喜突发心脏病死亡,死时42岁。

原在金昌市永昌县法院工作的石多英,曾于2002年9月18日以审判长的身份非法重判11位法轮功学员。没过多久,石多英在兰州出差时,被摩托车当街撞死,死时48岁。

这5个遭恶报的恶人平均年龄均在45岁左右,正当壮年,他们都因对法轮功学员作恶,而遭到了应有的恶报。

此外,甘肃省永昌县朱王堡镇派出所警察积极迫害法轮功学员,手段毒辣。2001年11月,在河清公路上,朱王堡恶警乘坐的小车发生车祸,5人全部被烧死在车内。

中国自古就有善恶有报的天理,迫害信仰“真善忍”的好人天理不容!污蔑佛法,迫害大法徒天理不容!其实这些遭恶报的恶警恶人,也是被江泽民迫害法轮功邪恶集团利用的牺牲品,他们听信了邪恶的谎言,不明真相,不辨善恶,为了自己的职位、权力、金钱妄送了性命,给自己家人带来不可挽回的痛苦。那些正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人员,若能悬崖勒马,为时不晚。

(责任编辑:李熙)

相关新闻
独子命危  “六一零”人员赎罪救儿
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 大陆法官恶报频发
中共体制内的“死亡职位”——610
抚顺派出所所长遭恶报卧床七年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