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念庆律师专栏

刘念庆律师事务所法律信箱L签证常见问题解答(十八)

美国分公司创造工作的重要性

人气 2
标签:

在之前的系列文章中,我们已经对通过申请L签证来美工作和申请绿卡所需要满足的条件,以及其相对于其他常见投资移民方式的优势做了介绍。在目前区域中心项目屡屡出现问题,甚至欺诈的情况下,对中国投资者来说,L签证的优势和吸引力就更加明显了。尤其是L签证没有最低投资额以及雇员人数的特殊要求,让不少中国投资者很感兴趣。我们律所最近接到了不少投资者的电话咨询。下面张女士的问题非常具有代表性:

    我在马来西亚有一家公司,主要经营中国与马来西亚两国之间纤维产品的出口贸易,公司人员不多。近年来,美国市场的对外开放程度不断扩大,我打算来美国开办一公司尝试投资发展。我看了律师之前的文章,对L签证有一些了解,发现其没有最低投资额和雇佣员工人数的特殊要求,而且在美国新设立一个公司也较为容易,感觉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我的公司规模不大,不知道以我的情况,是否能作为高管顺利申请到L签证呢?

    回答:移民法对L签证的申请人没有直接设定最低投资额和雇佣员工人数的限制,目的是为了鼓励更多的海外公司及投资者通过此类签证来美开设分公司或子公司发展业务。尽管如此,移民局通过对母公司实力的要求,高管的基本职责要求,所管辖的人员的要求以及对企业在美国发展状态的要求,事实上就对企业在美国的投资规模和雇佣员工人数有了间接的要求。结合我们多年办理相关案例的经验,张女士想要通过所拥有的这家小规模的企业申请L签证来美发展,难度较大。

    首先,L签证是专门为外国跨国公司的高级经理、管理人员和具有特殊能力的工作人员在美工作所设立的签证类型,如果该外国投资者目前还没有在美国的分公司、子公司、合资企业或关联企业,那么就需要现在在美国设立或购买公司。从张女士的情况看,张女士需要作为她马来西亚公司派遣的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申请L签证来美设立其公司的分公司或子公司以拓展业务。结合我们多年的办案经验,要想顺利通过L签证的申请审核,首先必须需要一家实力相对比较雄厚的外国母公司的支持。只有建立在这样强大的实力背景的基础上,才能够使得移民局相信申请人来美开设公司、投资的真实性。而张女士经营的一般小型进出口贸易公司则不具备这样的背景条件,申请的难度颇大。

    其次,虽然移民法针对L签证申请时的最低投资额和雇佣员工人数没有严格的要求,但也并不意味着随便投入一些钱、雇佣一两个员工就可以顺利申请到L签证。按照美国移民法规定和移民局的一般实践,L公司的经营,不仅要创造财富价值,更需要在美国创造一定的就业机会。按照张女士的情况,是要作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申请L签证,而所谓高级管理人员下属必需有一般管理人员,也就是通常所称的经理,经理下属还有一般雇员;而经理通常至少有两人以上,每位经理下属管理员工也至少一人,由此也不难发现这样一个简单的三级公司人员架构至少也要雇用五名员工。按照每人每年四万美金的平均工资标准计算,则仅员工工资一年成本就需20万美金。另外加上公司运作的一般日常开销,则需要更多资金投入。不同行业和地区,相应的投入和成本也会有差异。

    因此,尽管比较于其他的投资移民途径,L签证具有非常明显的优势,但它对企业的规模和实力是有一定要求的。如果企业的规模太小,申请L签证就有比较大的难度。当然,在同样的基础上,律师的经验和专业度对案件的成功率有非常大的影响。最近我们律所接手了一件其他律所转来的案件,来美国投资的中国企业实力非常雄厚,在美国的投资额也很大。但所雇用的律师尽管在一个比较大的律所工作,在复杂的L签证方面却很缺乏经验,规划失当,导致L签证申请前期非常不顺利,并对美国投资企业的业务推动产生了不良的影响。所以投资者在处理有关情况时,最好得到有经验的律师的帮助。

    本文章只用作背景知识的了解,请勿套用您的或任何其他人的情况当成法律意见。要想了解更详细的情况,请查阅网站:www.attorneyliu.com。如果有问题,也可咨询刘念庆律师事务所律师。联络地址:Liu & Associates, P.C., 1210 Warsaw Road, Suite 200, Roswell, GA 30076. 联络电话770-481-0609. 传真:770-481-0597.

相关新闻
2024 2024 台湾传统周--击鼓跳舞 隆重登场 隆重登场
阿拉巴马州男子被控在州总检察长办公室外引爆爆炸装置
司法部发言人:法妮·威利斯资金报告“不一致”
乔州发现第三例麻疹病人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