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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纱契约定型化 消费纠纷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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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4月01日讯】(大纪元记者孙帼英台湾台南报导)近日报导101年发生500多件婚纱摄影消费纠纷,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处抽查20家业者,全部不提供定型化契约。台南市摄影学会理事长兼调解委员邱锡训表示,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婚纱业者主动提供定型化契约,不但保障消费者权益,也提升婚纱业者的公信力。

经营莎士比亚婚纱店的邱锡训致力推动“定型化契约”,他表示,每个月会提供新的定型化契约给南市所有婚纱业者让消费者索取。定型化契约涵盖所有的相关细节,不但保障消费者权益,也提升婚纱业者的公信力。

邱锡训指出,婚纱消费纠纷通常多发生在小型展场,夸大不实的介绍或是刻意隐瞒一些潜在的消费因素,等签约后再搬上台面,恶性加价所致。

定金赔款问题占婚纱摄影纠纷大宗,101年申诉案达43%。消保官张英美说,婚纱展的推销人员都是临时雇用,业者付了佣金,就不太愿意让消费者退款。她建议民众,不要一次付清,最好分段付费,才容易有谈判空间,维护自身权益。

记者电访南市几家主要婚纱业者,综合得到的反应是:“定型化契约”内容非常繁复,逐一跟客人解释需花很多时间,客人自己也看不懂,签约前如果还要5天的审阅期,客人早就跑了。各家都有自己的签约单,有的店家给7天的鉴赏期,不满意可以退定金。

(责任编辑:王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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