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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经济示范区定案 促台湾经济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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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4月10日讯】(新纪元周刊320期,记者赵芷菱报导)采“境内关外”、“前店后厂”设计的自由经济示范区刚拍版定案,虽争议颇多,但不管是推动洽签FTA,或是推动自经区,本身都不是最终的目的,而是迈向自由经济的手段或过程,只有透过“自由化”促使经济持续成长,才是真正目标。

台湾的自由经济示范区3月27日由行政院长江宜桦拍板定案,是江揆上任后第一个落实的大型经济计划,也是前阁揆陈冲开始擘画的经济动能推升方案。

自由经济示范区将分两阶段实施,第一阶段规划以基隆港、台北港、台中港、高雄港、苏澳港五个港口,和桃园航空城等“五海一空”的自由贸易港区为基础示范,预计7月底前上路,最大特点为陆资将比照外资,其投资制造业不限制投资的比率。

第二阶段为待自经区特别条例通过立法后,再开放各地方申设;特别条例预订9月送行政院,预估最快年底前可上路。

不涉国安 外、陆资都可进入投资

自由经济示范区采“境内关外”、“前店后厂”的设计,行政院副院长毛治国解释,“前店后厂”是一种“境内关外”模式,即自由经济示范区境内厂商可将生产线延伸到台湾其他地方的“前店后厂”模式。

毛治国举例,譬如设在台北港的汽车发货中心,交由境外的桃园加工厂,将汽车零元件组装成车后,再回送到台北港;或是设置在高雄港的发货中心,委托给境外屏东农技园区加工后送回厂等情形;即通过“境内关外”模式的委外加工方式,把影响延伸到其他工业区去,这就是所谓的“前店后厂”;因此自经区实际上并不限制在“五海一空”的范围内,可通过委外加工,进一步扩大自由经济示范区的影响范围。

在具体做法上,自由经济示范区域内松绑人流、物流、金流规定,包括放宽白领人才、工作经验和雇用限制等;以高端服务业为主,涉国际医疗、国际产业合作、智慧运筹、农业加值运销等领域。江揆也指出,未来区内将提供赋税优惠,医美、生技产业都可在区内经营;只要不涉国安,外、陆资都可进入投资。

反对声浪 恐危害本土产业人士

自由经济示范区拍板之后,传出不少质疑反对的声音,担心造成负面影响。国民党立委张嘉郡质询区内开放大陆农产品加工会否冲击台湾?江宜桦说明,830项农产品仍不能进口到台湾,不会打击本地产品;且区内加工属境内关外,当然是标示MIT;如因经自经区加工后,再出口,卖得更多更好,不只嘉惠农民,也能打响台湾知名度。

经建会主委管中闵指出,大陆或国外的农产品进入示范区,经台湾加工后,再出口,不进入台湾市场,不会冲击台湾农业,若能卖得更多更好,也有利市场的开放,及有助于台湾洽签自由贸易协定。

立委许忠信质疑,签订ECFA时,政府保证不开放中国农产品,然依自经区分二阶段后遍及全台的规划,如此一来政府当初保证不开放的830项农产品,在第二阶段就会登台,接着便会进入全台,当初口口声声的保证,根本毫无诚信。

且外国产品进入台湾加值后外销,一样都标示MIT,外国消费者无法辨识原料产地,则其将与台湾农产品及农产加工出口品竞争,以致造成对于台湾本土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排挤。自经区内设置农产品加值运销中心,只会造成真假MIT产品在国际市场上互相排挤,影响到台湾农产品的国际市场。

许忠信说,自经区开放既也包括中国农产品,然中国农产品于国际名声不甚良好,安全卫生堪虑,生产履历并未建立,农药残留也未有健全的管制,许多农产品用“Taiwan”品牌“漂白美化”后销往国际,损害MIT产品长久以来所建立的良好信誉,也间接帮助中国农产品打开销往世界的通路。

许忠信表示,自由经济示范区引进仓储服务业、白领阶级、专业人士、管理人员,来台期间可延长至三年,甚至可以再延长,接着再携眷过来,形成如此的竞争,将造成年青人不好找工作。

而且,自经区将以公司的形态来经营医院,我们台湾医院的形态都是财团法人,公司法的第一条即是“公司的设立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将来示范区内因待遇好又可入股,将造成医师的排挤,许忠信曾质询经济会主委管中闵此问题,政府对此根本没有配套措施。

透过“自由化”促经济成长

不论是洽签自由贸易协定(FTA)、加入跨太平洋伙伴协议(TPP),或是逐渐落实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面对市场愈来愈开放,管中闵不认为台湾已经做好准备,“10年前进WTO(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答应的是全世界开放;现在已经拖了十多年,只是做了其中一小部分而已,怎么会是多?在我看来,一点都不多。”

曾任经济部部长尹启铭在其部落格表示,融入区域经济整合都是台湾生存、成长所必须要走,而且是迫切要走的一条路。但是,从当前的情势来看,台湾迄今根本没有做好准备工作,甚至并没有意识到情势的严重性。

以FTA覆盖率(FTA coverage rate)来显示台湾在区域经济整合方面落后的程度。以台湾的主要竞争者南韩为例,迄2013年1月底与南韩已签署今FTA并且生效实施的国家,包括美国、欧盟、东盟、欧洲自由贸易协会(EFTA)、秘鲁、智利、印度等,这些国家合计占台湾2011年出口市场的40%。换言之,在占台湾出口比重达40%的市场,南韩的产品可以享受到关税等方面的优惠待遇,台湾产品却无,在相对竞争上居于不利的地位。

因此,积极推动自由化以塑造洽签FTA的条件,或者是积极洽签FTA,运用对外承诺来推进自由化脚步,都不是三、五年时间可收到重大成效的。因此,脱困的第三条路是推动“自由经济示范区”,以更大规模的经济自由化与国际互动,逐步扩大到全台的经济自由化。

不管是推动洽签FTA,或是推动自经区,本身都不是最终的目的,而是迈向自由经济的手段或过程,只有透过“自由化”促使经济持续成长,才应是真正要追求的目标。◇

本文转自第320期【新纪元周刊】“焦点新闻”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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