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间组织状告苏州酒店违约案胜诉

【大纪元2013年04月19日讯】(自由亚洲)中国一民间组织状告苏州莫泰酒店因“维稳”违约案胜诉。但酒店没有全额支付法院判定的赔偿。

致力于反歧视公益活动的民间组织“南京天下公”执行主任于方强星期四晚间向本台记者介绍说,去年4月,“南京天下公”计划在苏州举办艾滋病、生理缺陷患者及妇女平权等议题的法律研讨交流活动,为此与“苏州莫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协议,莫泰酒店于4月29号到5月2号承接“南京天下公”在会议期间的住房、餐饮及会议等服务。“南京天下公”向莫泰支付5000元定金。

会议前夕,莫泰单方面毁约,说有其他会议临时安排,不能给“南京天下公”提供接待服务。2012年11月“南京天下公”向苏州法院状告莫泰违约。今年3月18号,法院判莫泰败诉,必须向“南京天下公”支付违约金21750元,返还定金5000元,以及“南京天下公”预缴的案件受理费394元,共计27144元。4月17号,莫泰向“南京天下公”支付了27100元,比法院的判决少付44元。

对此,“南京天下公”执行主任于方强表示,

“很有可能不会去追讨了。但是我们已经把这个情况告诉了法官。我们自己花费精力去追讨的可能性比较小,因为NGO本来生存就比较困难,获得的人力、费用的支持很少,如果再为这44块钱动用人力成本去追讨的话,可能对我们来说是不太划算的,所以很有可能不再去追讨。但是我们愿意把酒店的这种丑恶的嘴脸告诉给公众,我们也只能这么做了。”

香港《阳光时务周刊》的报道说,在该案的法庭审理过程中,莫泰曾以“不可抗力”为由提出抗辩,称莫泰接到当地警方的紧急通知,说“南京天下公”将召集的会议有政治上的严重问题,禁止莫泰提供服务。于方强对此表示,

“我觉得我们的那个会议不存在他说的‘严重的政治上的问题’。因为都是非常主流化的反歧视的话题,这些话题都被报道过,有很多人支持的。”

报道说,法院调查笔录显示,苏州市皮市街派出所证实,出于维稳需要,曾向莫泰酒店口头下达中止会议接待的要求。不过,苏州法院的判决书认为,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原告、被告签订的《会议接待协议书》中也把“不可抗拒因素”约定为:地震、火、水在、战争等非人为因素。因此,法院认为,被告莫泰提出的事由不属于不可抗力,以此作为免责抗辩,依据不足,法院不予采纳。

谈到该案的胜诉,于方强表示,

“我觉得这说明法院在独立的审判,没有受到行政因素的干扰,可能更多的意义是在这一方面。”

于方强认为,“南京天下公”诉“莫泰”案已经产生了强烈的示范效应,今后以维稳名义随意阻挠公民或社会组织合法活动的行为将会得到一定程度上的遏制,但是否真的能彻底消除这些障碍,还需要每个公民,每个NGO组织积极行动起来,依法维权。

(责任编辑:刘晓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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