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交部官员被非法绑架 北京公安局遭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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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4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唐铭报导)近日被非法关押的北京外交部档案馆三等秘书陈由邦委托律师起诉北京市公安局非法绑架罪,引发民众热议。一个月后北京市公安局下了批捕通知书。陈由邦的辩护律师程海于上月对此案作了无罪辩护。他告诉记者,信仰法轮功无罪,宣传法轮功也无罪,办案的公检法人员反而存在一系列涉嫌犯罪行为。近日,在关押中的陈由邦作为控告人,控告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区检察院、朝阳区法院等42人涉嫌徇私枉法罪。

外交部工作人员失踪

外交部档案局的工作人员陈由邦于去年11月10日失踪,原因不明。据陈由邦的朋友介绍,当其致电外交部询问时,外交部居然说没有这个人。还好百度还有保存的信息,显示外交部确实有陈由邦的存在。

陈由邦的朋友质疑中共外交部说:“真的这么无耻吗?无耻到可以集体性说谎?这还是人的社会吗?还有法制吗?”泱泱华夏不应该出现一个人随便消失的荒唐情况,更何况是一位外交部供职的要员。现在外交部集体不承认有陈由邦的存在,

有民众质疑表示,外交部不是法外之地!北京的扶民表示,连外交部的人都可以被失踪,这个国家让人寒心!也有民众说,看到一次转一次,这叫什么世道。

在各种舆论下,一个月后终于有了陈由邦的消息。据《明慧网》消息,12月19日,陈由邦的家人突然接到朝阳区派出所电话,说北京市局因陈由邦修炼法轮功,下了批捕通知书。家人欲哭无泪,十岁的孩子想爸爸。家里还有腿不好的年迈老母以泪洗面,思念孝顺的儿子。

律师:信仰法轮功无罪,办案人员涉嫌犯罪

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向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起诉陈由邦“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辩护律师程海对大纪元记者表示,陈由邦信仰法轮功无罪,宣传法轮功也无罪,2013年3月26日他在朝阳区法院已作了无罪辩护。

他认为,本案指控陈由邦犯罪没有事实依据,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假案,首先,起诉书把法轮功宣传品认定为邪教宣传品没有法律依据,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都没有认定,也没有授权任何机构认定何为邪教组织和邪教宣传品。翻遍所有法律、全国人大决定甚至两高司法解释,均没有发现明确规定法轮功宣传品是邪教宣传品。法律制裁的是犯罪行为,法轮功是否是邪教与陈由邦和本案都没有关联性。

其次,办案的公检法人员存在一系列程序违法涉嫌犯罪,侦查人员拘留陈由邦时没有出示警察证、没有送达他拘留决定书,违反刑诉法和警察法的相关规定。

律师阅卷时,朝阳区检察院公诉人张欣拒绝提供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录像光盘供查阅复制,经投诉仍拒绝纠正。朝阳区法院也有很多违法行为。

因为办案人员明知没有法律依据而去办理,实际上司法工作人员已构成徇私枉法罪,因此,北京市公安局和其朝阳分局20多位办案警察,批准逮捕、起诉的朝阳区检察院人员,都涉嫌徇私枉法罪。如果朝阳区法院本案合议庭成员和审判委员会成员判决陈由邦有罪,也涉嫌该罪。

陈由邦起诉北京市公安局等工作人员42人

近日,现被非法羁押于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的陈由邦作为控告人,控告北京市公安局徐勇、叶有忠、杨建国、胡宜彪、赵清晨、杨梦、张英男、郭少松、宋来如、曹然,朝阳区检察院张欣,朝阳区法院李晓和陪审员李欣、冯辉等42人徇私枉法罪,要求追究其刑责。

他在起诉书中说:既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信仰法轮功、散发法轮功宣传品是犯罪,办案的公检法人员明知,辩护律师也反复向他们明确表达了此辩护意见,明知追究我犯罪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仍然坚持追究我刑事责任,根据上述规定,办案的公检法42人以上就涉嫌徇私枉法罪。

按照中国法律,我是无罪的,却被北京市的公检法人员数十人徇私枉法追究刑事责任,人身自由受到严重侵害,请求你单位履行法定职责,维护控告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和国建法治,依法追究上述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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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江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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