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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是否通过 台学者:考验朝野诚信

反媒体垄断法争论1年多 今日将针对相关草案进行审议 学者民团发表综合版草案 呼吁朝野信守承诺完成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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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5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江禹婵台湾台北报导)反媒体垄断议题争论1年多,立法院交通委员会16日将针对反媒体垄断法相关草案进行审议,多位学者、民团汇整目前各版本优点,并呼吁朝野政党“信守承诺、完成立法”。中研院法律研究所副研究员黄国昌表示,“通过胜败关键,正可考验朝野政党政治人物是否有诚信与决心。”

总订户占20% 不得并购媒体

901反媒体垄断联盟、反媒体巨兽青年联盟15日召开记者会,发表汇整朝野版本优点的综合版本草案,并加入“媒金分离”、“媒体多元发展基金”等条款。其中“绝对禁止条款”规定,全台湾总订户数20%以上的系统业者不得并购无线电视、新闻及财经频道、全国性广播或日报等具重大影响力的媒体。

目前交委会手上3个反垄断法草案皆有不足之处,黄国昌表示,国民党版本没有禁止媒体结合的“红线”,而反垄断法没有红线就不具效果,青盟也指出空有架构的国民党版本,仅设结合案之申报门槛,会变相成为保障垄断的草案;另外,青盟认为民进党版本有列出禁止结合的红线标准,但欠缺媒金分离;行政院版本则是空有架构、无明显红线标准。

解决争议为首要

公民参与媒体改造联盟召集人叶大华表示,政府现在要做的事即是解决争议,明确画出何谓媒体垄断这条红线,以及可依循的政策制度;台大新闻研究所教授张锦华表示,比起先进国家限制的1/4与1/5,20%的红线已相当宽松。

另外,青盟成员林飞帆、吴学展谈到,除了学者整合版本,青盟也提出10大诉求,希望交委会能将这几项原则纳入媒体垄断法,才能有效杜绝垄断问题。

反媒体垄断议题从被注意到朝野承诺立法,归功于公民团体、学生的一波波努力。黄国昌指出,学者、民团都帮朝野两党做好功课、列好条文了,如果还在推三阻四,就看不出立法的诚意在哪里,更无法看出政府对公民社会履行承诺的决心。

由于会期剩不到1个月,是否能赶在这会期通过?黄国昌说,若检阅台湾立法史,1个月时间绝对绰绰有余,胜败关键在于朝野政党政治人物的诚信与决心,否则就像当初集会游行法修正案一样,过了这么多年依然遥遥无期。◇

(责任编辑:尚颖)

青盟反媒体垄断法十大诉求

1.以新闻媒体为主要规范对象
2.针对产业现状,确立明确红线
3.垄断计算指标要具体、透明
4.公共利益纳入审查标准
5.确立媒金分离原则
6.法定透明审查程序
7.禁止媒体不公平竞争之行为
8.纳入公益诉讼条款
9.明文保护新闻工作自主权
10.包含回溯条款或同等效力的机制

资料来源:青盟 记者江禹婵/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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