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疆铜豌豆:无“公民”,难“反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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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5月22日讯】山河表里潼关路,宫阙万间都做了土!兴,百姓苦!亡,百姓!张养浩的《山坡羊?潼关怀古》,用包含悲观色彩的一句唱咏,道出了王朝更迭兴衰之中,老百姓的无奈与悲情。

仅从文学的角度而言,这是“看破”之后,而涌出的悲观主义认识。但是从政治或者法律的角度来说,所谓“百姓”其实是一种对于“臣民”的统称。到今天为 止,老百姓这个词在中国的官场和民间依然很“时髦”。有的时候,看看脑残抗日剧,还可以听到一些什么“干部”呵斥自己的下属说:“你……无组织无纪律,和普通老百姓有什么分别?”所以,千万不要把“百姓”看做是一个多么“高贵”的辞汇。拥有“百姓”的头衔,就意味着你的头上永远要悬着一个“皇姓”,或是 “爱新觉罗”,或是“赵钱孙李”。

而在政治水准相对较高的社会中,没有一个词再来对应“百姓”这样的一种“半臣服”状态的群体。有的只是citizen公民。什么是公民?从一般定义上 来说是指“拥有一定国籍的人”。但是从政治意义上来说,“公民”指的是拥有自觉政治意识和民主观念的个人或者群体。如果没有这种意识和观念,他依旧是 “民”,没有“公”的属性。公民的特殊性质决定了在现代政治中“公民”才可能是这正的主体。公民参与国家事务的决策与政策制定。公民就是一个个具体的你我他,而不是如同“百姓”或者“人民”,那种虚无缥缈而又没有标准的集合性概念。
为什么要在之前长篇大论的说这么一番,主要是要谈到近期的几个热点事件。

热点之一,就是之前牵扯出社会“冤假错案”反思的“叔侄杀人冤案”。2013年5月2日,张辉、张高平分别以再审改判无罪为由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两人共申请国家赔偿金266万元。至此,张家叔侄沉冤得雪。但是,也有许多不尽人意之处,比如:是否要继往追责的问题。当年那个信誓旦旦办案的所谓“女神探”不仅没有因为其造成的冤案而受到制裁,反而继续在公务员的位置上吃皇粮,戴乌纱。而与此同时,这对张家叔侄接下去的人生之路也让人揪心。他们如何面对长期与社会“脱轨”之后的生活?220余万能买来房子,却买不回他们真正的清白与正常人生。

热点之二,一李姓男官员受邀来台,19日在饭店借着酒意,对长相俊秀的男实习行李员出言猥亵,更把被害人拉进厕所企图性侵。行李员通知主管,调阅监视 器,向大陆官员提告。李姓官员赔了18万台币(约人民币3.4万元),和男实习生达成和解,检方则处以缓起诉3年。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台湾的政治民主化进程要远远领先于大陆。这位官员将在大陆“无法无天”的官老爷作风带到台湾去“放肆”的时候,也许没有想到的是扑面而来的不是“息事宁人”的官官相护,而是台湾媒体暴雨一样的曝光潮,颜面扫地已成定居。这算是让(共产党)的官老爷们第一次领略了什么叫做“民主社会”的风采。

热点之三,刘铁男的罗马。2013年5月12日,中共中央纪委通过官方媒体宣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刘铁男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刘铁男事件也是中国3月份举行“两会”之后,落马的最高级别官员。此前,一名叫“罗昌平”的媒体人在其微博上实名举报刘铁男的相关违纪内容。但随即就是发改委新闻发言人的矢口否认。但是“谣言”变“证言”仅仅用了两个星期不到的时间。随着刘铁男情妇的举报。刘铁男案件谱写了中国“反腐靠二奶”的新篇章。

列举以上三个新闻,主要是为了寻找一个共同点,就是政府的自我完善。无论是纠正冤假错案,还是严抓官员违法行为,或者反腐。这些都是政府绕不开的问 题。
特别是中国当下这个积重难返的情况。是不是真正的有政府开明到“自动改革”呢?其实,从本质上而言“没有手持皮鞭的公民,就没有俯首贴耳的政府。”美国总统奥巴马的每一项政治承诺,无不是在被美国民众赶着走,虽说这其中有其政客“玩弄权术”的成分,但是奥巴马也绝对没有大胆到去提出一个让黑人歧视白人的议案,为什么,因为来自公民群体的力量在和他这个administration行政分支制衡。同时在横向上,司法、立法、行政的三权分立制衡着奥巴马的行政权。

所有专家和学者都在鼓吹一个既不能“证实”也不能“证伪”的所谓“真理”。就是说“中国不能搞西方那一套”。当然,虽然这些专家不知道马克思主义也是来自西方。

那么没有了分权制衡的机制。中国对于过度膨胀公权力的制衡力量来自哪里?民众,只有民众。

到目前为止,无论是中国的反腐还是改革,没有民众的参与就绝对没有成功的可能。所谓“反腐靠小三”,其实“小三”又何尝不是民众之一?

日前,根据新华网的报导,新一轮巡视反腐某常委挂帅,准备“老虎苍蝇一起拍”。

然而,恕小豆直言。这种“领导挂帅”的反腐机制在中国已经彻底宣告死亡。为什么?因为它不是一种长期可持续的机制。

曾经被大陆鼓吹为资本主义侵蚀的“香港”。且不说他们有独立的“廉政公署”。此外,还有大大小小的民间反腐团体和个人。这些立体的反腐机制使得香港成为亚洲清廉指数最高的地方之一。“不想贪、不能贪、不敢贪”,在香港可以。

那么大陆呢?首先,大陆不存在事实上的司法独立。因为同级的政府,可以通过党内手段和财政手段,干预到司法独立,更不用说动用行政权力和司法抗衡。其 次,中国的法院不具有“司法审查权”这一撒手锏,就意味着中国的《宪法》只能是抽象条文,它是不可操作的。而许多现有的与宪法和人权相违背的法律法规无法 推翻,除非那一天人大良心发现。再者,中国存在着严重的权力高于法律的事实。最后,中国民众以及民间政治团体的力量势力微弱。

网路是正义的避难所。

但近年来,对于网路舆论监控的加强一方面在去除一些网路杂质的同时,也除去了公民所拥有的最后一道政治屏障。将手无寸铁的公民暴露在贪官污吏的视野中,后果可想而知。

曾有政治家预测21世纪,将是公民政治的时代。对于中国公民而言,希望这个美好的期许可以实现。但是目前看来,任重道远。第一,中国的公民从意识上需要觉醒;第二,中国的公民从体制上,还需要许多的努力抗争。

──转自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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