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警校教师:我亲身经历刑讯逼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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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5月04日讯】注:原天津市司法警官学校教师王玉东,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2007年5月10日晚被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刑警以涉嫌故意杀人为由羁押,进行刑讯逼供,2010年3月18日无罪释放。此文是作者当年被刑事迫供的亲身经历。

2006年11月经人介绍,我与死者史春英相识,交往共三四次。同年12月16日下午,史与我通电话让我去找她,晚六时左右到其住处,未见到。等候约半小时回家。后发现此人不见。2007年5月10日,史的尸体被与其一起居住的两名公司经理(其中一人与史姘居)在其住处阳台上发现,报警。

2007年5月10日晚河西分局刑警找到我,并随他们来到河西分局。这些刑警(他们是谁我现在也不知道,只知道是刑警一大队的)不按规定告知权利义务,不按规定“立即送看守所羁押”,而是将我控制在刑警队进行刑讯逼供,采用全身固定,体罚,不让睡觉(长达七天八夜),不给吃喝,侮辱,辱骂,威胁,诱导欺骗等各种方法不间断进行讯问。在此期间形成了几份所谓的“有罪供述”。

5月25日被延长拘留,强迫我签在5月17日(如签25日属违法羁押,因向检察院报捕,检察院于5月22日提讯后未批,后重新报捕)。我一直被提讯到8月底。此后进入审查起诉等均不告知我。2008年3月初起诉(在此期间可能两次退侦,未告知)。

三年来我历经河西看守所、天津市第一看守所、天津市第二看守所,经历了外人无法想像的痛苦,终日在威胁辱骂及死刑威胁下煎熬,身体被迫害得疾病缠身,满头白发,精神遭到了巨大的折磨,被无罪释放后至今仍终日生活在往日的惊惧之中。经济受到了巨大的损失,朋友同事都远离我而去,失去了工作中的各种机会,准备结婚的女友也已嫁作他人妇。我这一辈子再也无法像正常人一样生活。父母和家人遭受到巨大的压力,父母原本健康的身体已失去劳动能力和生活能力,疾病缠身,精神已完全崩溃。

2010年我被无罪释放后,开始了漫长的艰难的信访之路。三年多以来,我跑遍了天津和北京的各相关部门,其均推脱或拒绝;邮件信函发了无数,都得不到任何回复。相反有时甚至遭到蛮横的威胁拒绝。

根据我的亲身经历、所见所闻,结合近年来媒体披露的很多冤假错案,如赵作海,佘祥林,陈建阳,杜培武,张高辉叔侄等等,我发现这些冤案有一些共性存在:1、都经历了严酷的各种各样的刑讯逼供;2、在刑讯逼供下,普遍有或多或少的不完整的有罪供述;3、证据都没有形成证据链条,或根本没有证据;4、都被严重超期羁押;5、除个别案件如聂树彬案外,基本都被判处死缓或以下刑罚;6、冤假错案的被纠正基本依赖于偶然因素的出现,如真凶出现、被害人复活等等。我认为这一切都是因现行高度集权制度所以然。

王玉东
2013年4月20日
电话:13820260560
QQ:145055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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