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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证明稽查 北市5业者限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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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丽芸台北1日电)配合“卫生署0527食品安全专案计划”,台北市卫生局今天启动全面稽查,查获5家业者无法提供安全证明,限期2日内改善。

卫生局表示,今天启动全面稽查行动,共出动10小组、30名人力,截至中午为止,共稽查123家业者,其中118家(96%)符合规定,5家(4%)无法提供安全证明及交代来源,已开出限改单,限期2日内改善完成。

若届期不改善者,将依食品卫生管理法规定,处以新台币3万元至15万元罚锾。

卫生局表示,关于无法提供安全证明及交代来源现场产品,稽查员带回抽验其中1件产品,以检验是否含顺丁烯二酸,并命业者不得贩售。

现场还查获4件包装产品成分标示“修饰淀粉”,却未标示使用何种化学物质,资讯不够透明,卫生局已抽样,以确定厂商使用的修饰淀粉是否为卫生署所核可准用的食用化制淀粉品项。

若标示不清经查证属实者,可依食品卫生管理法规定处以3万元到15万元,标示不实、误导消费者将处4万元到20万元。

卫生局表示,即日起若有仍未张贴具结安全证明业者,将依消费者保护法要求业者暂停贩售,并立即抽验,检出不合格者,将依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处以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

另外,若终端产品顺丁烯二酸含量过高,经风险评估认为恐危害人体健康者,则可依食品卫生管理法处以6万元以上600万元以下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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