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军案过堂 检方辩方被质疑“拿错发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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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6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李平综合报导)6月9日,前中共铁道部部长刘志军的贪腐大案在北京第二中级法院审理结束,外界质疑案件审理为过堂演戏。其中,检方称刘志军可从轻处罚;其辩护律师则表示刘志军并无立功表现,也没有任何检举揭发,被质疑检方辩方角色错位,“拿错发言稿?”

6月9日上午,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被控受贿、滥用职权案在北京市二中院开审。当日中午12时,在刘志军声泪俱下地提及现任中共国家主席习近平的中国梦中,对其的一审结束,案件将择期宣判。

检方称,刘志军涉嫌收受11人贿赂共计6,460.54万元;此外,刘志军还被控涉嫌滥用职权,为女商人丁书苗(又名丁羽心)及其亲属实际控制的公司运作铁路建设工程项目中标等事项提供帮助。但是检方罕见称,刘志军有坦白情节及滥权损失和受贿赃物已挽回,可从轻处罚。

据北京媒体《京华时报》报导,案发后,刘志军受贿的赃款及其滥用职权造成的损失被司法机关全部追缴,这其中仅房产就有374套,人民币超过8亿元。另检方起诉书中的扣押内容显示,除包括人民币、美金和港币在内巨额赃款外,还包括股票、公司股权、汽车、书画、饰品等让人叹为观止的内容。庭审中控辩双方就两笔共4,900万是否是受贿款进行了三轮辩论,这也是庭审中唯一存在争议的指控。

外界热议:“拿错发言稿?”

值得关注的是检方提出刘志军有坦白情节,滥用职权造成的损失和受贿赃款基本已挽回,可从轻处罚。而官方为刘志军指定的辩护律师之一钱列阳则表示“在这次案件中,刘志军并没有立功表现,也没有任何的检举揭发。在纪委调查时,刘志军都是如实供述的,包括纪委已经掌握的内容和并未掌握的内容”。

新浪名博老榕评论称:“检方当庭提请从轻处罚,辩护律师称刘志军并无立功表现。可能真的拿错发言稿了?”

学者杨佩昌讽刺称:“有人问我,在中国如何发现商业机会。我告诉他,1、找到一个和刘志军类似级别的贪官,成立一家物业公司,帮他管理374套房子、一家酒店和一个会所。2、筹集6,000多万元买下刘志军的374套房子,转手出去,瞬间净赚9个亿以上。”

知名作家野夫也表示:“一到高官贪腐案,公诉人就软语呢哝,甚至帮罪人说情。一到煽颠案,公诉人就跟挖他家祖坟似的,旁征博引落井下石。”

专家分析判刑结果

刘志军除了受贿6,460.54万元赃款,当局自称还收缴了刘志军的374套房产,人民币超过8亿元的受贿赃款。此举引爆民怨,呼吁判其死刑的民声不断。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称:“刘志军如果不判死刑立即执行,贪污受贿罪的死刑,实际上就被废止。多少贪官,眼含热泪期待中……”

法广报导引述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表示,应该会在4个月内作出宣判,至于对刘志军的量刑“死缓的可能性最大”。

报导称,刘志军贪腐案原是中共国家主席习近平完全执政后,司法机关审理的最大宗贪腐案件。

中国知名律师张思之向德国之声表示,回顾当局早前处理的高官贪腐案,包括前人大副委员长成克杰及前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案等,涉贪腐的深度、广度和危害不及刘志军案。前两者皆被判处死刑。刘志军案子有一定的复杂性,就受贿本身来讲,再加上374套房产,数字会非常大,如果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刘志军应该被判极刑,但此案远不止一个经济犯罪案这么简单,庭前会议选择在秦城监狱召开,虽然合法,但不合理;他表示判死缓的可能性比较大。

张思之认为,习、李上台以来,在反腐上频频表态,刘志军虽然不是在习近平上台后被抓,也算是一个“老虎”级别的官员,当局如何处理刘志军也在考量未来反腐的力度。

刘志军是江系核心人马

刘志军一直被认为是由中共前党魁江泽民一手提拔。江泽民当政期间每到地方上视察,乘坐专列都由刘志军全程陪同,刘鞍前马后精心侍候拍马屁,成为江派人马中一个举足轻重的人物。刘志军因得到江泽民的“赏识”而在官场一路横行,被认为是江系核心人马。此外,刘志军将铁通的资产转给了江的儿子江绵恒。

刘志军在2003年被任命为铁道部长后,其统领的铁道部及个人问题诸多,很多“罪状”也已经被外媒曝光多年,但刘在官场依然“巍然不动”,被认为是有江泽民在背后为其撑腰。去年11月4日,中共17届7中全会审议通过薄熙来、刘志军2人“严重违纪”的审查报告,并确认中共政治局此前开除2人党籍的处分。新华社当天傍晚以快讯方式发布了这一消息。

外界分析,薄熙来案发以来的整个处理过程一直伴随着打江行动,而刘志军案则是削江行动的另一把匕首,在薄案的一些关键点上,由江泽民一手提拔的刘志军的案子被抛出。

(责任编辑:肖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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