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金山劫匪被捕 反告警方追踪侵权

【大纪元2013年06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丘石编译报导)6月12日,旧金山上诉法庭受理了一宗特别的案件,一名持枪抢劫的歹徒被捕后,控告警方追踪了他抢来的手机,侵犯了他的隐私权,因此逮捕不合法。

2009年11月5日,嫌犯洛伦佐‧巴恩斯(Lorenzo Barnes)在梅森堡(Fort Mason)附近持枪抢劫了一对夫妇,抢走了两人的挎包。随后失主报警,并告知警方自己的手机有全球定位系统,警方通过追踪该手机,1小时后抓获巴恩斯。

巴恩斯被判服刑13年,已经入狱8个月,巴恩斯近日提出上诉,称警方在不经过他同意的情况下追踪了他身上的手机,违反了美国宪法第四次修正案。巴恩斯表示,去年,美国最高法院判决了一起案子,警方通过跟踪嫌犯的车载GPS将其抓获,但法院判决逮捕无效并放人,依据就是第四修正案。

旧金山上诉法庭法官詹姆斯‧理查德(James Richman)说,犯罪分子偷来手机,还指望法院保障他偷东西的隐私,这是不可能的。第四修正案并不保护嫌犯偷来或者抢来的东西的隐私。

理查德表示,追踪该失窃手机,是在警方和失主达成共识之后才进行的举动,巴恩斯的诉求无效,将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洪逸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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