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每年上千家庭被“疫苗核弹”毁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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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6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万方报导)近日,大陆敢言媒体《南方都市报》刊登了一篇有关中国大陆疫苗问题的深度报导——《疫苗之殇》,再次引起海内外的关注。目前大陆每年疫苗预防接种十亿剂次,疫苗不良反应大约为百万之一到百万之二,这意味着,中国每年有一千个儿童会因为疫苗的后遗症,而患上各种疾病,有的导致终身残疾、瘫痪、甚至死亡。在中国大陆一胎化的政策下,对这些受害儿童家庭来说无疑是百分百的灾难。“那一针疫苗就像一枚核弹落到了我们家,毁了我们的孩子,也毁了我们的家……”一受害儿童的家长如此痛彻肺腑的感叹。

大陆还使用上世纪六十年代落后的疫苗产品

目前中国庞大的疫苗市场基本被中国六大研究所,以及北京的生物技术集团公司所垄断。由于缺少竞争机制,不存在销路问题,没有单位愿意搞科技研发,因此目前大陆没有采用更为安全可靠的疫苗产品。

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病毒研究员胡宗义博士披露,中国使用的疫苗,多为上世纪六十年代的技术水平,目前已经非常落后。

管理混乱 毒疫苗、假疫苗事件层出不穷

中国生物技术集团公司占据了整个疫苗市场60%以上的份额,并基本把控了一类疫苗市场。其余的三十多家疫苗厂家竞争抢占剩下的不足40%的份额。而2005年6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可以向接种单位供应二类疫苗。因此,县级疾控中心就成了厂家各显神通的激烈战场。

在缺乏监管的县市级疾控机构那里,竞争演变成腐败的黑洞。这几年陆媒接连曝出了2004年江苏宿迁假疫苗案;2009年大连金港安迪的疫苗违法添加事件;2010年江苏延申疫苗造假事件;以及2012年山东破获的涉及全国的非法疫苗案,这些案例都反映出二类疫苗市场的混乱,但问题从来没有得到真正的解决。

权大于法 流通监管因人而异

山西省疾控中心陈涛安告诉大纪元记者:“大陆是人情社会。流通监管都会因人而异,老板后台硬,疫苗在太阳下暴晒也可以。没背景的人,就要严格执行。权力可以回避法律。还有一些权贵黑市在市场中运作。”这样的监管方式,谁敢保证不会出现又一个“山西高温疫苗事件”?

2010年广东发生学生注射乙肝疫苗集体住院事件,女童因注射疫苗致残。(网络图片)

个体的孩子和家庭是所有疫苗风险的最终承担者

大陆很多人并不清楚,预防接种的伤害实际上是个人在为疫苗的巨大社会效益埋单。比如脊髓灰质炎疫苗(糖丸)——在脊髓灰质炎在世界上基本消失的时候,个体基本没有感染该病毒的风险,但是如果人人都拒绝接种,则脊髓灰质炎又可能会传播开来。因此,根据谁受益谁担责的原则,对公共人群的免疫伤害进行国家赔偿是政府应尽的责任。

在大陆每个孩子都必须经历接种疫苗风险。这是每个人没法选择也没法逃避的风险与宿命。 按照幼儿园、小学的相关规定,入园、入学前孩子必须接种疫苗,否则不予入学。在公信力缺失的情况下,中共社会以“管、卡、压”的方式维系着整个社会的秩序。

大陆民众方女士告诉大纪元记者:“我的弟弟就是在5岁那年打疫苗针之后病逝的。当时我妈妈像疯了一样跟医院论理,最后还是不了了之。你跟医院打官司,你永远是输的那一个。因为没有公立的第三方,医院既是被告人,医院也是法官。人家一个专业术语,就已经把我们这些外行‘打发’了。我妈至今后悔给儿子打防疫针。”

胡宗义博士也表示,在发达国家也有疫苗后遗症的问题,但鉴定机构是独立的,加上法律体系完善,受害者可以获得赔偿和医治。

陈涛安也认为:“接种疫苗是为了社会形成预防疾病屏障,是为社会做贡献,如果在接种疫苗后有不良反应发生,应该直接免费医治。而这种先鉴定是否‘偶合’,确定责任,既耽误了最佳医治时间,同时又给孩子与家庭带来永远无法弥补的遗憾与创伤。”

《南方都市报》的深度报导中写道,中国大陆每年一千起后遗症案件,和全国人口比较起来也许微不足道,但对于每个不幸的家庭而言,却是百分之百的苦难。

山东临沂甲流疫苗疑似病例家长李宝向在一份给政府的陈情书中就曾对此发出痛彻肺腑的感叹:“那一针疫苗就像一枚核弹落到了我们家,毁了我们的孩子,也毁了我们的家……”

目前受到疫苗后遗症伤害的儿童家长很难得到赔偿。很多家庭为此走上上访维权之路。上访、截访、关进黑监狱、拘留、劳教成为他们的生活常态。很多原本幸福的家庭变成经济上债台高筑、精神上饱受创伤的痛苦之家。

(责任编辑:谢东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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