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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读 12年国教明年上路 确定排富

确定排富 免试比率达75% 私校直升比率成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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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6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江禹婵台湾台北报导)立法院27日傍晚三读通过〈高级中等教育法〉草案,12年国民基本教育,高级中等教育采免试入学为主,并依一定条件采免学费方式办理;免试入学在103年度,各就学区的总名额应占核定招生总名额75%以上。

根据三读条文,12年国民基本教育以免试入学为主,部分名额得办理特色招生,决定“先免试后特招”。国立高中附设国中应届毕业直升名额,不得高于国中部应届毕业学生人数的35%;其他县市由地方政府定之;私立高中直升名额,103年度不得高于该校总核定招生名额的60%,并逐年调降,108年(2019)度不得高于50%。

但非政府捐助设立的私立高中,也未接受政府奖励补助,单独办理招生的学校不受此法招生规定限制,但仍应提供不低于核定招生总名额15%的免试入学名额。

私校直升六成 教团批太宽松

针对私校直升60%,全国教师工会总联合会副理事长吴忠泰认为,这样的比例过于宽松,据全教总统计,100学年度全台只有10所私校超过这个比例,他说:“这等于没有限制。”

吴忠泰更痛批,这次三读通过的12年国教简直是一部不公不义的恶法,表面上完成12年国教法源,但对于社会舆论关注的私校公共性完全漠视。他举出,〈私立学校法〉第57条在此次立法未同步修正,将导致部分私立国中可以沿用未实施12年国教前的“不受法令限制”,只要是不接受政府补助的私校,包含入学方式、班级人数、编班方式等皆完全自主。

吴忠泰进一步指出,对于国中直升高中的学校,虽然国中没有拿政府补助,但是高中端却接受补助,若学校标榜“考国中六年一贯”、“买国中送高中”,加上高比率的直升,这些学生简直是名门闺秀、一时之选。公立学校因为“零拒绝”将成为私校学生的收容所。他认为,这样的12年国教应该要重新立法,否则将是造成国教灾难的共犯。

启动检讨机制 逐年改善

关于私校直升比例,12年国教民间办公室执行长谢国清也认为比例太高,因现在让私校在国中端就先筛选学生,将会造成公私校逆转的情况。他建议,可用附带决议订定,希望在民国106年(2017)可以落实高中全免学费。

对于12年国教三读通过,谢国清表示欣慰,但需要检讨的地方还很多,尤其这次立法改变不多,特别是超额比序过于复杂,还是要考会考;他也希望教育部应该要启动检讨机制,从103年(2014)实施起,一直到106年,逐年检讨需要改进部分。◇

十二年国教重点

学费

-高职全免学费

-高中部分,年户所得148万元以下者补助学费

入学

-高中学校应采多元入学方式招生,以免试入学为主

-经核定者得就部分名额,办理特色招生

免试入学比例

-各就学区:103学年度75%以上,并逐年提升,到108学年度应占85%以上

-各校:103学年度不得低于25%,可逐年检讨调整

特色招生(先免试后特招)

-方式:学科考试分发或术科甄选方式办理

-采学科考试分发之特招,应于免试入学后办理

-免试入学未招满的名额,不得移列调整到特招

资料来源:教育部

大纪元记者江禹婵/制表

(责任编辑:韵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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