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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防身障就业歧视 汇编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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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魏纭铃台北29日电)台湾劳委会表示,为避免身障就业歧视,编辑“公平就业,有你有我—身心障碍就业歧视案例汇编”于网站刊登,民众可自行下载。

面试者知道求职人是精神障碍者后,即便求职人面试表现优秀,仍被通知取消录取资格;公司在外办理会议,却没有考量到重度肢体障碍员工的交通问题;公司雇用视觉障碍者从事按摩工作,但却在尾牙时要求替其他员工按摩抒压,无法与同仁同乐。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职业训练局指出,上述情况都属身障就业歧视案例。职训局说明,举凡雇主因求职者或受雇者肢体上或心理上的损伤或功能障碍,决定雇用与否,或在劳动条件上不是因工作表现,而给予不同的待遇,就可能构成身心障碍就业歧视,若雇主违反,可依就业服务法及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处以罚锾。

身障就业歧视可能发生在就业前的招募、考试、甄选、进用和分发阶段,也可能发生在就业后的配置、考绩、升迁、薪资、教育、训练、福利与退休、资遣、离职、解雇阶段。职训局表示,目前地方主管机关所受理的身障就业歧视申诉案,有9成都属招募阶段时的就业歧视。

职训局认为,就业后的歧视反而较少,有可能是劳工不懂法律规定,或不想与雇主对立,因而忽视自身权益而隐忍不提。

劳委会已编辑“公平就业,有你有我—身心障碍就业歧视案例汇编”刊登在职训局及所属各就业服务中心网站和“全国就业E网”(http://www.ejob.gov.tw/),有需要企业雇主及一般民众可自行下载。职训局说,盼劳雇双方互相尊重合作、共同打造无歧视重平等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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