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成杰案轰动中国 法院成公敌“当局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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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7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骆亚报导)中国长沙中院因曾成杰案接连露破绽,被律师界认为违法,成为舆论焦点、喊打的对象,极其狼狈,事件震动整个中国社会。

湖南高院昨晚出面对此案进行解释,称长沙中院没有通知家属是因为案卷中没有曾成杰家人的联系方式,死刑执行后当日将执行通知书以邮寄送达云云,高院说词再度引起人们不满与愤怒。

司法界专业人士认为是愚弄公众和媒体, 湖南高院将成为众矢之的。甚至法学教授总结认为法院在曾成杰案中,反而变成罪犯,成了全国人民一致愤怒声讨的对象。

7月14日晚,喉舌推出新华网记者专访——“湖南高院新闻发言人详解曾成杰集资诈骗案”,其中谈到关于死刑执行的公告问题,该发言人称湖南省长沙中院于执行当日将曾成杰的死刑执行布告贴于公告栏内。

并称“因为案卷材料中没有曾成杰的二女儿、儿子的联系方式,故当日执行后法院将执行通知书邮寄送达曾成杰的女婿(大女儿丈夫),并通知其于一周之内领取曾成杰的骨灰。”该发言人承认曾被执行死刑前留下的遗书、给其儿子的信等遗物,并称将尽快交付家属。

杭州师范大学教授、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范忠信公开怒骂:“高院也无耻”,他说:“昨天听长沙中院‘死无对证’地宣称曾成杰死前没有申请会见亲属,今天又听湖南高院宣称‘没有曾成杰子女的电话所以无法通知’。真是无耻大比拼呀!这样的法院决定公民生死,只能用一个词形容——‘草菅人命’!学者电话商量办宪政学术沙龙马上被责令取消,不是分分钟就知道我们电话了吗?”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宏谟治世”也驳斥道:“一个案子,审了几年,判了数次,居然没有案犯家属的联络方式。《唐律》都有规定,结案后要对案犯和家属当面宣告罪名及刑罚。” 新浪的“独立检察官2011”也不客气表示,湖南高院再如此愚弄公众和媒体或将成为众矢之的。

比较有意思的是发出这篇新闻稿子的喉舌媒体,其官方微博“新华视点”对此进行声称:在通信手段如此发达,联系方式如此多元的今天,因案卷没有联系方式就作罢,恐不能成为法院未尽告知义务的理由。退一步讲,曾的妻子和长女因涉案被捕,难道他们也联系不上?

而中共二大喉舌人民网微博也在13日晚发声指责湖南法院说,面对质疑,仓促应对,又如何让公众口服心服?并称敷衍塞责只会越描越黑,并说司法机关拿出直面问题的勇气。

范忠信教授认为现在法院与罪犯换位,他分析,曾成杰案,本来曾是罪犯、法院是惩罪者。但是,现在,中院、高院、最高院,竟然成了全国人民一致愤怒声讨的对象,好像与曾成杰换了位置似的。这是为什么呀?违法的司法,践踏正义,就会成为人民公敌!当然我仍认为曾成杰罪当重惩,更为法院惋惜。司法人命关天呀,一着不慎满盘皆输!

他还认为中国的法院,分为基层法院、中级法院、高级法院、最高法院。可是,在一系列令国人痛苦和恐怖的司法案件中,国人不幸看到,这不仅仅是审判的级别,也是无耻的级别:基层无耻,中级无耻,高级无耻,最高无耻!

曾成杰案,很多著名学者认为其中有很大问题,甚至是被当局谋杀。大陆著名学者吴稼祥认为曾成杰是被合法谋杀的。

著名杂文家、时评家鄢烈山则表示,现在看来连合法谋杀的程序也可疑,应当说,曾成杰是被司法机关谋杀的。湖南理工学院教授“和平堂主”认为,不杀此人,很多官员难逃干系,个人财产难被吞吃。

甚至有民众“谷谷之存在”怀疑说:“会不会曾成杰是行刑前就已经死了,不然真不懂法院会这样办事的,事后又漏洞百出的辩解,可疑!”

而哈尔滨工业大学教授“松江寻梦”认为,曾成杰被处死一案涉及基本法律公义问题:1)就是诈骗罪成,亦不能随便处死!对罪大恶极的高官则以死缓保护,对小民生命视如草芥!这是法律前官民不平 等。2)未立案己充公资产,表示未审先判,其后怎会有公平审讯?3)行刑前不给家人与犯人会面,表示执法者毫无半点人道精神和文明!

(责任编辑: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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