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专家:国际社会应制止中共活摘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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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7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马颖慧报导)7月19日, “法轮功之友”与 “医生反对强摘器官组织”(简称DAFOH) 在美国国会举办研讨会,揭露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罪行。美国布朗大学Warren Alpert医学院病理学助理教授何迈呼吁,对于中共疯狂的器官移植,国际社会须立即采取行动制止罪恶。

何迈说,在中国每年有1万多个器官移植案例,是继美国之后第二大器官移植国家, 但事实上,中国社会对于器官移植手术并不支持,中国社会对于器官移植有文化障碍,而且中国国内自愿捐赠器官的比率很低,所以在中国国内并没有一个有组织的或者有效的器官捐赠或分配的公共机构,那么这些被移植的器官是从哪里来的呢?

以下是何迈医生于18日在国会研讨会上的部分演讲内容整理:

在1984年中共政府就出台“关于利用死刑罪犯尸体或者尸体器官的暂行规定”等法令,把从死刑犯身上摘取器官合法化,但是,世界医学协会(WMA), 国际器官移植协会(TTS)和世界卫生组织(WHO)都明文表示,这是一种违反所有医疗组织和协会的相关道德标准的行为。

其实中共自己也知道这种行为不合法,所以在其1984年发表的暂行规定的第四条款,他们专门要求对于这种移植手术“保密”以及在“在刑场进行器官摘取手术的医务人员不可穿着白色的医疗制服。”

2005年,中共官方公开承认在中国存在这种摘除死刑犯器官的移植手术。当时身为卫生部副部长的黄洁夫表示中国有90%以上的移植器官来源于死刑犯。

但是问题在于中国的器官移植手术量明显大于中国公布的死刑犯的数量。

在黄洁夫于2008年在世界领先的医疗专业期刊-《柳叶刀》(The Lancet)杂志发布的“中国器官移植政策”一文中,他用图表展示了从1997至2006年中国在肾移植和肝移植方面的手术数量,但对这笔数字的对比却发现,移植手术的数量远远大于死刑犯的数量。这就让人们怀疑中共的移植医生从一名死刑犯上会获得多少器官。

因为研究发现中国的死刑犯人数在这些年中一直保持不变,甚至还出现了减少,而且由于器官移植手术有时需要再利用当地的器官,而且器官的移植利用率也很低,往往一个犯人只能够提供一个器官。

仔细研究了黄洁夫在《柳叶刀》杂志上提供的图表后,我们发现根据国际大赦国际公布的法庭裁定的死刑犯人数,在2001年和2004 年出现了两次波峰,其余都处于减少状态,而从死刑犯身上获得了肾移植和肝移植数总量,虽然大于国际大赦组织公布的数据,但除了2001年和2004年外也处于减少状态,中国的器官移植手术量从1998年至2004年持续增高,而且从1998年起就一直出现来源不明的器官移植手术,并且从1998年起来源不明的器官移植手术量就持续增加,从1998年的399起增加至2003年的5202起,2005年的6590起,2007 年的6790 起。这十一年共有30, 500起来源不明的器官移植手术。

而在当地医院进行的的肝移植手术量也从1998年的仅9起,连年增加,至2004年达到1,601 起。

这些数据只是一部分证据,而很多在这一时期在中国访问的移植专家和医学专家都有过一些奇怪的经历。

例如,瑞士国家器官捐献与移植基金会主席Franz Immer 先生表示,他于2007年访问北京时,当地一家医院邀请他去观摩一个心脏移植手术,但是“问题在于组织者让我们选择什么时候进行这个手术,是在上午还是在下午,这意味着那个器官捐赠人或者被活摘器官者必须在参观者方便的时间死亡或者被杀死。我拒绝了这个邀请。”

以色列Tel Hashomer圣巴医疗中心(Sheba Medical Center)移植科医生Jacob Lavee教授也表示,2005年他的一位病人告诉他了一个奇怪的信息,他说:“该病人事先定好了某天做心脏移植手术,他的保险公司让他用两周的时间去中国进行手术,而该病人确实在原定的那天做成了手术”, 这意味着有器官供体在等待该病人,手术之后,提供器官的人被焚尸灭迹。

而中共的报纸甚至还在报纸上报导过起成功地在24小时之内发现两个肝供体的案例。该报导表示为了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一位46岁的男性患者做肝移植手术,黄洁夫立刻打电话给他在广州的医院调活体肝脏,而新疆方面也很快找到了匹配的肝脏。

中国的医院在网上也吹嘘他们可以在1-4周内(7-28 天内)找到任何种类的器官,并且后备器官在2周之内就可以获得,但是在美国类似的等待器官时间往往需要750天-1000 天。而上海军队医院,长征医院在其移植科网页网上也承诺他们医院的肝移植病人的平均等候供肝时间为一周。

2003年在中国医科大学的器官移植研究所的基础上建立的中国国际移植网援助中心在其网址上承诺他们会帮助病人立刻找到器官,并且是“由省级医院提供的器官)。

这说明,在中国快速增长的器官移植手术背后有巨大的官方死刑犯人数与移植手术之间的缺口,所以一定有另外一种活体器官供体来源库才可以按需提供器官,使病人得以在很短的等待时间,1至4周之内获得相配器官。

而媒体于2006 年第一次开始报导,中共活摘法轮大法学员的器官进行移植手术。

而著名的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David Matas)和前加拿大政府亚太司司长大卫.乔高(David Kilgour)在其“血腥的器官移植”中发现在2000至2005年期间就有41,500例这种非法血腥的来源不明的器官移植手术,而中国专家和调查记者伊森.葛特曼(Ethan Gutmann)则发现了6.5万这种非法的来源不明的器官移植手术。

乔高和麦塔斯在他们的报告中指出:“法轮功学员是这种血腥的器官摘除的目标。”因为在他们2006年的电话调查中,有17家进行器官移植手术的中国医院承认他们可以从法轮功学员处获得新鲜的器官,而从事器官移植手术的Chenrong Shen 大夫在电话采访上公开对调查员承认,“法庭会安排让我们得到法轮功学员的器官。” 

而大多数曾经被监禁的法轮功学员也表示他们都曾有过目的不明的体检,被测尿样,血样,心电图,他们的腹部和腹股沟部也被检查,眼睛检查和X光检查。其中尿检是为了肾移植手术,血检是为了肝移植手术,心电图为了心脏移植,眼睛检查则是为了角膜手术,X光为了内脏器官移植寻找供体。

他们还表示当时的狱警时不时的有谈论器官移植问题,例如有些被监禁的法轮功学员记得他们在两年之中被血检了10次,这有可能是在寻找新的器官接收者,还有些狱警甚至公开叫嚣:“如果你不转化,就送你去活摘器官”,还有一些狱警在折磨法轮功学员时会专门强调“不要伤到他的肝,或者眼睛,那些是有用的。”

而在中共公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高潮期(2003-2007),中国进行的器官移植量也达到高峰。

中国盗用死刑犯器官进行器官移植手术的行为违反了人类的道德标准,而中国这种大面积的从被监禁的法轮功学员身上摘除器官的看不见的罪恶,已达到了一种令人无法容忍的地步,而中国官方所自称的从死刑犯上活体摘除器官的说法是不可信的。国际社会应该立刻采取行动制止这种反人类的罪行。

(责任编辑:李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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