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刚:港警学邓小平搞“严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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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9月02日讯】香港警方8月23日(周五)公布,在代号“雷霆一三”的打黑行动中,香港警方在一个月的时间内逮捕超过1800名涉嫌参与贩毒、赌博、色情及洗钱等黑社会活动人士。此事非同小可,值得香港各界人士密切注意。

回顾共产邪党的历史,这种手法看起来非常眼熟啊,邪党的每次运动都是名正言顺、冠冕堂皇的:

1951年,“三反”是反什么啊?是在国家机关和企业中进行“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这三样谁能说不该反对?这太正确了。但搞起来的时候都是残酷的刑讯逼供。

紧接着就是“五反”,“五反”是指在私营企业中进行“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偷工减料”、“反盗骗国家财产”、“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这个就是针对工商界了,刑讯逼供逼着有财产的工商界业主交待行贿了、偷税漏税了,承认的金额小还不行,必须达到让其清家当产为止。

文革过后,当年挨毛泽东整的邓小平当老大了,他不搞“三反五反”来抢有钱人的财产了,但邓老大也要搞运动,叫“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份子”,这个谁能说不好?可是搞起来的时候就不简单了,晚上在街上遛弯都能被抓,轻微的违法就能判死刑。

毛老大搞运动有实惠,是为了把反对他的干部搞掉,或者为了把有钱人的财产抢来,邓老大整这帮没钱没权的社会流氓能有什么油水?其实邓有他的算盘。

当然,小流氓当老大了,再整主流社会,怕压不住,当然文革过后也没有有钱人了,只能整社会流氓来立威。但这中间最重要的是搞运动的过程和方法:“严打”过程中具体审案子的方式叫“公检法联合办案”,办案量刑不是按法律办,而是全要由各级各部门党委牵头,听党委的,就是说党说重判,就可以重判,党说死刑,就可以死刑。邓老大要的就是这个,一场运动下来,全社会的公安、检察院、法院都被邪党抓在手里了,没有法律,邪党说办谁就可以办谁,锻练的是其对暴力机器的全面控制。这个东西到80年代中期镇压“资产阶级自由化”和99年镇压法轮功的时候就用上了,这时你会看到邪党这套不讲法律的暴力体制运作非常娴熟。

所以对于香港警方最近的大规模拘捕行动,值得香港各界注意:

拘捕过程是不是都有合法手续?

这种做法是否真的有利于社会治安?

过程中有没有保证公正执法?

被拒捕的人是否都有违法行为、是否有证据?

有没有超期羁押?

有没有冤假错案?

对这些,要各界宜仔细监督,警方执法过程中有任何违法行为都要追究,不能放纵任其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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