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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司法官评鉴制上路2年 司改会提5大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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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1月06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湾台北报导)针对至今已上路2年的〈法官法〉个案评鉴制度,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6日提出“检举时效仅2年过短”、“官方干扰深,评鉴不易成立”、“评鉴委员会被动又无权、查案困难”、“专职人力不足”、“黑箱评鉴、决议不公开”等5大缺失,并强调上述缺失不除,无法淘汰不适任的法官和检察官。

民进党立委尤美女与司改会6日联合召开记者会,司改会指出,相较旧制“公务人员惩戒委员会”过去10年的惩戒人数,平均每年惩戒法官3.7人、检察官4.3人,但新制“职务法庭”惩戒的人数两年来仅法官3人、检察官2人,无法有效淘汰不适任的法官、检察官。

司改会董事长瞿海源针对〈法官法〉提出5大缺失,并强调评鉴委员会最大的问题在于没有独立性。司改会执委黄国昌则强调,评鉴委员会没有专职人力,从成立至今居然没有主动调查过任何案子,完全仰赖民间的司改会请求评鉴。

针对〈法官法〉5大缺失,尤美女则表示,将会提案修法延长检举时效、减少评鉴委员的官方代表、取消行政首长的选择权,并赋予评鉴委员会调查权,及增聘专职人力,且让评鉴适度公开。◇

(责任编辑: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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