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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挡坦克”被台法官引用判民间抗争无罪

台彰化县议员率众抗议架超高压线 法官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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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1月07日讯】(大纪元记者钟元台湾综合报导)台湾彰化县议员李俊谕率领民众抗议台湾电力公司架设超高压输电线路被起诉强制罪,法官引用“六四天安门男子挡坦克”的例子,判决无罪。检方表示,将待收到判决书后再研究上诉。

台电施工人员2011年在北斗镇进行超高压输电线保护套安装工程时,北斗镇与田尾乡民众因担忧新建高压电释放辐射影响健康发动陈情。虽然台电表明,一切依法,电力不会释放辐射,但民众仍忧心忡忡。

李俊谕和抗议民众将工程车包围,不让工程车开入工地,还有人钻进车底,施工单位报警处理,李俊谕和10多名抗议民众遭彰化地检署起诉。

法官陈义忠在判决中指,不可将民众抗争一律视为强暴胁迫的违法行为,就像天安门事件中有一张震慑世人的照片,显示手无寸铁的北京民众王维林勇敢站在正列队前进的坦克车前方,螳臂挡车式的企图阻止坦克车前进,若是将王维林的行为视为涉及强制罪,驾驶坦克车的刽子手反而变成强制罪的直接被害人,这样的状况显与人权普世价值相违背。

1989年发生震惊世界的中共六四天安门血腥镇压后,全世界几乎所有媒体都转载青年王维林,赤手空拳只身挡坦克的照片。

法官认为企业主挟其财大气粗之势,进行企业活动,弱势民众只能团结多数人,诉诸公众民意迫使企业主软化,愿意协调,而企业在沟通协调期间暂停施工,为民主国家常态。

法官认为,民众以肢体行为表达诉求,让企业感受压力被迫妥协,只要肢体诉求未产生明显而立即的危险,应受言论自由保障,不可将抗争肢体动作,都视为强暴胁迫等违反刑法的行为。

而在大陆,任何纠纷无法在法院解决,财大气粗的企业有政府撑腰,警察开道,并有黑社会威胁,民间群体维权抗暴风起云涌。

就2014年新年第一天1月1日,据民间曝光出来的大陆各地爆发的群体抗暴事件就超过50起。广西桂林市正阳步行街,城管与新疆商贩对峙,数百人围观;广西贺州市昭平县,昭平汽车站客运车辆集体罢工抵制霸王条款,特警维稳;山西省介休市,城管收摊,小贩自焚抗议;北京天安门,河北、浙江等地访民撒传单,便衣、警察手忙脚乱成一锅粥;等等。但民间抗暴都遭到官方镇压。

1989年六四期间王维林反对中共军队镇压手无寸铁的学生,勇敢挡坦克,成为中国民众乃至世界人民心中的英雄。

(责任编辑:孙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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