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明确禁止杀生和自杀 奸商谎言不攻自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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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1月08日讯】近日,大陆奸商陈光标以购买美国《纽约时报》为名以达到吸引众人眼球的目的,再次挑动外界聚焦中共在2001年制造的已被联合国列为世纪伪案的“天安门自焚案”,企图以此来继续欺骗民众。但众所周知,法轮功明确禁止杀生和自杀,奸商谎言不攻自破。

奸商陈光标于1月7日上午在纽约举行新闻发布会,声称要资助所谓的“天安门自焚案”中的陈果、郝惠君母女到纽约治疗,再次挑动外界聚焦中共在2001年制造的这一世纪伪案,企图达到继续欺骗世界民众的目的。

法轮功已弘扬全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修者日众,李洪志先生在他的著作《转法轮》第七讲中明确指出:“杀生这个问题很敏感,对炼功人来说,我们要求也比较严格,炼功人不能杀生。不管是佛家、道家、奇门功法,也不管是哪一门那一派,只要是正法修炼,都把它看的很绝对,都不能杀生,这一点是肯定的……”。同时,对于自杀的问题,在李洪志先生的著作《法轮佛法——在悉尼讲法》第86页中也明确指出:“……自杀是有罪的” 。

奸商陈光标的谎言已经不攻自破,再也无法继续欺骗民众了,只能成为全世界人民的笑料。

法轮大法信息中心于1月7日发布通告说,2001年天安门自焚案的自焚者不是法轮功学员。该事件是中共当局亲自导演,用之来煽动公众对法轮功的仇恨。法轮大法信息中心呼吁美国社会对此敲响警钟。

法轮大法信息中心重申,在过去10年中,大量和可靠的(信息)来源和分析显示,2001年1月23日的自焚事件是中共政权的宣传伎俩,目的在于让公众反对法轮功。

中共当局不允许对自焚事件进行任何独立调查,将之作为打压的借口,对法轮功学员系统性的使用暴力和进行法外监禁,导致拘留所中因酷刑和虐待造成的死亡人数激增。

因此,陈光标举行的新闻发布会实质是搞噱头吸引媒体关注,然后借机向美国社会传播中共对法轮功的诽谤。

法轮大法信息中心同时敦促,记者或报导这一事件的其他人士评估这一信息,对新闻发布会上的宣称进行彻底调查,确保其不会利用西方自由媒体来推动中共政权的迫害。

早在2001年8月14日,联合国教育发展组织就在联合国会议上声明指出,录影分析表明,所谓的“天安门自焚”事件是政府一手导演的,是对法轮功的构陷,当时中共代表团面对大量证据,没有辩词,该声明已被联合国备案。

(责任编辑:吴凯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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