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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劳受暴性侵 可跨类别换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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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张茗喧台北17日电)为保障外劳工作权益,劳动部今天表示,将放宽外劳转换雇主准则,当外劳遭性侵、性骚扰或人口贩运而想更换雇主时,可跨不同工作业别转换雇主。

劳动部表示,过去规定外劳在台工作,若要转换雇主应以从事同一个工作业别为原则,例如一开始申请为家护外劳,若想换雇主也必须继续从事家庭类工作。

不过,近年来有鉴于部分外劳因遭受性侵害、性骚扰、暴力殴打或人口贩运等,而不愿待在原行业继续工作案例,因此劳动部决议放宽标准,让家事外劳、产业外劳可跨类转换雇主。

此外,劳动部说,近日也完成相关系统及申请书表建置,未来雇主向劳动部申请聘雇外劳时,只要填写相关证明文号或序号资料,劳动部就能够连上中华邮政、劳工保险局等单位存取申请资料,以减少雇主申请外劳所需提供接续聘雇的申请文件,预估每年约有5万名申请接续聘雇外劳的雇主可受惠。

劳动部长陈雄文提醒,一旦查获雇主非法雇用或收容行踪不明外劳,除须依就业服务法处以新台币15万元到75万元罚款外,雇主还须负担非法外劳查获留置的收容费与遣返费,呼吁雇主勿贪图一时方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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