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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味全混搀大统黑心油 魏应充最重刑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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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10月21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湾台北报导)检方侦办2013(民国102)年味全油品混搀大统长基黑心油事件仍未落幕,近来顶新集团又接连爆发黑心油案,台北地检署21日决定先将味全混油案先行切割侦结,认定魏应充对油品混搀知情,依诈欺、伪造文书、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等罪,起诉味全董事长魏应充、总经理张教华等13人,其中魏应充等3人被求处法定最重之刑,最重可判到30年。

检方指出,2013年味全21项油品混搀大统长基含铜叶绿素的黑心油事件爆发后,当时身兼顶新制油、味全及正义油品董事长的魏应充,遭检方传唤出庭时,却将油品含铜叶绿素的责任推给下属,坚称对油品混搀不知情。

不过有员工证称,魏应充指示以成本为考量,再加上检方掌握事证对魏不利,因此即使魏有意认罪,甚至盼透过捐款亿元换缓起诉,但检方认为味全是食品大厂,产品好坏影响国人健康甚钜,竟受贪婪心驱使,以降低成本为唯一诉求,欺瞒消费大众,犯后卸责于下属,因此建议法官判他法定最重刑。

由于魏应充所涉三罪以诈欺罪最重,可处五年以下徒刑,但法官若视情节认定为常业、连续犯论处,最重可判到30年。◇

责任编辑:韵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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