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丹:法律在中国为何管不住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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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10月22日讯】近日,中共党校党史教研部某教授在中外记者会上回答“十八届四中全会为何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问题时,说了这样一句话:“有人提出依法治市、依法治县、甚至依法治村,认为这些‘治’的背后,是用法律去治老百姓,事实上,法治更重要的是用法律管住官员,严格依法行政”。

此话乍听起来,似乎与不时爆出的那些出自政协委员、教授、富商口中的“雷人语录”有着截然不同的意味与风格。恍然之间,甚至让人联想到网络上曾有人描述过的这样一个瞬间。在美国,新移民都要考公民常识,其中有一个问题是:“美国是法治国家,这是什么意思?”所有的中国人都回答:“公民必须守法”;但美国给出的标准答案是:“政府必须守法”。若拿此番中美呈现的不同回答与教授之言加以比对,或能让人误以为中共党校的那位教授是在肯定美国的法治精神与标准,而否定中国洗脑教育下的公民思维。

如果真的不幸言中,那也只能道一声“纯属巧合”,却并不能信以为真。事实上,那位中共体制下培养出来的教授所说的凿凿之言,与美国社会对自身现实的客观陈述完全是天壤之别。“政府必须守法”,在美国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而教授强调的那句“法治更重要的是用法律管住官员”则无论在吐口而出时,还是在实际境况中,都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

网上不乏有人对这句略带批判与痛斥口吻的说辞高声叫好,然而若从另一个角度来进行反思,我们便可清醒的发现,一直以来,中国高喊的“法治”口号虽是如此响亮,却从未真正落到实处。强调了多年的“法治”,在执行中却是对上对下的两套方案。“用法律去治老百姓”,何必否认?这几乎是所有官员的常识性认知。“用法律管住官员”,又何必挂在嘴上?不过是让人觉得“此地无银三百两”罢了。

中共治下,法律管不住官员,已然是讳莫如深的事实。只是我们应该追根溯源,问一问为何高高在上的律法居然管不住官员?要说清这个问题,不得不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句众人皆知的信条说起。简简单单八个字,实则体现的是公平、独立的原则与精神。然而就是这种从古至今无人能颠覆的真理却在中国“一党专政”的体制中完全改变了其存在的意义与内涵。窃取了政权、霸占着国家财富、手持着武器对准民众的政治强盗,怎么可能拥有如此情商能够读懂“公平”?他们的所作所为不正是企图在不公的环境中,成就一己殊荣、满足一己私欲吗?一旦讲了公平,就意味着将威严与利益匀给他人,这本身就与中共这个强盗的逻辑和思维背道而驰。因此,毫无“公平”概念、为了私欲制造不公的中共,便只可能利用法律的权威来维护自身的利益,又怎会允许他随意欺凌的百姓享受同等的待遇呢?

说到司法独立,则更是中共体制的盲点与弱项。中共本身是个独裁体制,底下的各级部门、机构都只是整部机器的一部分。司法独立是中共当局无法容忍的。在中国持续了半个多世纪的司法状态,又怎能仅凭教授的一句“用法律管住官员”就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呢?在独裁专制的政体面前,法律即便制定的再事无钜细、完美无缺,也无法践行维护社会安定、有序的责任和使命。丧失了公平与独立的司法系统,就如同灵魂出窍的行尸走肉一般,根本不可能发挥惩恶扬善的效能与力量。一旦被政治加以利用,法律条文便成了滥施暴力的借口,无论多么有理有据,也不过是一部恶法而已。若有人仍在一味宣称“中国共产党有很多好的理念,有时候得不到有效实施,重要原因在于缺少健全的法律制度”,其实是对中共本质的不了解,被那美丽的外衣所迷惑。中共的本性,才是无法良好制度无法建立,或空有条文而无法落实的根本原因。

责任编辑: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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